淮北相山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套路贷”犯罪案
2019-06-09 22:31:58
     中国法院网讯 (濮慧)  5月28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罪一案,该案是相山区法院审理的第二起“套路贷”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以任某某为首的6名被告人成立淮北某公司,该公司有针对性的选择客户从事按揭车辆贷款业务,主要以贷款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以及高额的违约金为盈利点,形成固定的有明确分工的犯罪集团。先对客户的按揭车辆进行价格评估,以评估价格的30%-50%确定放款总额,再扣除保证金、GPS安装使用费、家访费、利息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为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款项;再与被害人签订包括借款合同、车辆转抵押协议、二手车交易协议书等一系列仅有被害人签名的空白合同,同时要求被害人出具虚高的借条,并按设计好的模版签署违约情形明显不合理的承诺书、声明书。合同签订后,被告人为车辆安装GPS、进行家访。放款后,对车辆进行跟踪,一旦发现该车出现“违约”情形,要求被害人一次性支付本金、拖车费、30%-50%的违约金等高额费用赎车,并威胁被害人如不支付则将车卖掉。该犯罪集团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认定及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套路贷”表现形式主要为“房贷”、“车贷”、“无抵押贷”、“校园贷”等,其犯罪手法主要有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造成违约陷阱、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此类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相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已审结5起涉黑涉恶案件,用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平安相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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