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法院19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
今年以来为民企挽回损失4.8亿余元
2019-07-07 14:1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梁成文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荐国对娄底市两级法院为民营经济全方位提供保障作出批示肯定。近年来,湖南省娄底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一环紧扣一环的扎实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今年年初以来,审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496件,累计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亿余元。

  娄底中院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制定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19条措施。两级法院纷纷推出相应举措。开辟民营企业涉诉“绿色通道”,推进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涉民营企业案件快审快结快执。

  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娄底法院注重重整、协调等手段的综合运用,采取盘活、和解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对以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谨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年初至今,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12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66亿余元。

  娄底法院坚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服务效果。在开展“送法进民企”、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同时,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民营企业与法院之间的桥梁纽带的作用。通过与工商联、商会、仲裁机构等建立常态化联系,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调解;对企业厂房租赁、劳动争议等纠纷,通过与劳动、工商、房管等行政部门的联动,全面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年初至今,娄底法院调撤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491件。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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