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巡回审判到乡镇 普法教育入人心
2019-08-02 08:58:48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长此以往,生活在远乡僻壤的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懵懵懂懂中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8月1日上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该市舒庄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

  巡回审判法庭设在该镇司法所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上午9时整,主审法官敲响了法槌敲,案件审理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有序进行。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齐某均是界首市舒庄镇李鹏村村民。被告人王某患有疾病,她道听途说野生蛤蟆可以医治她的病,这一治病单方让她深信不疑,决定捕捉蛤蟆消除病痛。2019年5月14日夜间,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齐某来到邻村田野里,在禁猎期使用手电筒照明的方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活体191只,当晚,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查,二被告人共狩猎青蛙活体34只,癞蛤蟆活体157只。经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物种为黑斑蛙和中华蟾蜍,均为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19年5月15日,公安机关将查获的191只野生动物及时放生。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王某、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悔罪,界首法院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齐某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休庭前,主审法官说:“野生动物是全人类的朋友,人类不是野生动物的天敌,对待朋友只能尊重,不可以捕猎,更不能杀戮。在本案中,二名被告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用于个人治病,很多人把这当成小事,但小事不小,危害很大。他们的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建设,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天二被告人因为无视法律非法狩猎,触犯了刑律,受到了审判,希望大家吸取教训,认真反思,不能犯类似的错误。参加旁听的群众代表说:“今天界首法院把这起非法狩猎案件搬到案发地开庭审理,让俺们参加旁听,给当地群众敲响了警钟,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上了生动的一课,还为人类的朋友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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