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19-08-15 16:23:1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马骏 管银森
 

  2019年8月14日早上5点整,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再发力,40余名干警分小组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穿梭回旋于各个乡镇,对一批典型案件集中执行。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9名,当场履行金额140000元,和解案件1起,拘留3人。

  冤家宜解不宜结 返还彩礼息争端

  2018年,原告周某经媒人介绍与邻村女青年赵某相识。同年5月1日,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不久后,赵某自行离开原告家不再返回。原告周某在多次联系未果后将赵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赵某一家返还彩礼金90000元。唐河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赵某一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周某彩礼金52200元;原告周某退还原告结婚时所带的陪嫁物品。判决生效后,赵某一家赌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人张海军在接到案卷仔细研究后,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周某、被执行人赵某进行沟通,希望双方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思想,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

  在8月14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再次带队来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敦促其履行欠款。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之下,赵某一家主动将彩礼金52200元退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周某也当着执行干警的面,将赵某的陪嫁物品全部清点返还,案件执结。

  盲目担保有风险 释法明理化纠纷

  2017年,被执行人陈某因生意需要向同村的李某借款180000元,为了顺利借到此款项,陈某同时说动其亲戚朱某以朱某的房产证为其180000元的借款作抵押担保。2018年,被执行人陈某因其他事情被判刑,至今仍在服刑期间,无力偿还借款。李某遂将陈某以及为此笔借款担保的朱某诉至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返还借款,同时朱某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朱某认为自己未使用借款,拒不履行判决。承办法官多次向其讲明担保的风险以及连带担保责任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朱某分多次凑出10余万元后,表示剩余欠款不再偿还。

  2019年8月14日早上7点多,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朱某经营的门店里,在朱某明确表示无法还款之后,将其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承办法官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叫到一起,共同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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