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汇款单的奇妙旅程
2019-09-16 16:49: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琴 钟丽君
 

作为一张平凡的邮政储蓄汇款单,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帮主人带去一笔或大或小的款项。此刻,在一个乡镇邮局里,我的主人就正握着我,老年人的手微微有些抖,还喃喃自语,我没能听清话的内容,但我知道,到了我履行使命的时候了。

瞬间,我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当再见光明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仿佛流水线作业的“加工厂”里,一堆堆累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常常响起的电话铃声,还有打印案件卷壳的滋滋声……狭小的空间里,好不热闹,但这里的人仿佛不受干扰,都在有条不紊地做着手里的事儿,连看我一眼的时间都没有。人说随遇而安,没人理我就先睡会儿,请赐予我一个美梦吧。

终于在我睡了醒醒了又睡的第N次轮回间,一个姑娘拿起了我,她微微有些惊讶,紧接着就跑到大厅去了。看着“立案大厅”几个大字,看着严阵以待的法警,看着窗口工作人员胸前的徽章,我才恍然,原来我到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忽然觉得平凡的自己很幸运,能到这么一个平定纠纷、伸张正义的神圣之地走这么一遭。

在我的激动心情尚未平复时,我听到那姑娘对着窗口一个法官说:“老师,这个好像是当事人邮寄过来的诉讼费缴费汇款凭证,麻烦您查查是不是最近要处理的上诉案件?”那个法官从姑娘手里接过了我,仔细地瞧了起来,慢慢的,我从他的表情里看到了急切与忧虑,所以,我是不应该来这里的吗?一面紧张地等待着法官对我的宣判,真是五味杂陈。只听那个法官说:“这是江津区法院才移送过来的一个案件当事人缴纳的上诉费,大概因为年纪大了容易疏忽,汇款时地址写的我们这里,‘收款人’栏又是写的当初审理这个案子的江津区法院白沙法庭,所以,我们取不了款,只有载明的‘收款人’才能取出来。”

他低头思量了片刻:“如果退回去让当事人重寄,一来二去耽误时间太多,为了当事人不白跑路,我们能够多跑一跑就我们跑吧。刚好我今天的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就由我去一趟白沙法庭,现在走还能赶在他们那儿的邮局下班之前到。”说完,他就揣上我,出了门。

六七月份的重庆真的是“火炉”啊。骄阳似火,路上没什么人,地面反着白光。作为一张本质是纸的汇款单,我都怀疑自己将在某一刻被烧融掉。

捱了两个小时的我们到了江津区法院,本以为可以歇一歇,不想却马上转入了前往白沙法庭的乡村公路。颠簸了近一个小时,终于下了车。说明来意后,白沙法庭的法官随我们去了邮政储蓄所,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在我身上盖了几个章,把我带的这笔汇款取给了让白沙法庭的法官,然后由他们交给了重庆五中法院的法官,听说他们拿回去后要汇入单位的财政专用账户,取得《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这才算我的主人交了诉讼费,重庆五中院才能立案。

结束使命的我当场被邮局回收,我只来得及为那粗心的主人感叹一把他的好运,相信有重庆五中院这些细心、热心的法官,他的案子也一定会被依法公正地对待。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