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 践使命 李庆军精神闪耀崤函
2019-09-20 15:52:17 | 来源: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洁梅

  李庆军,生前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5年,他始终公正司法,所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患尿毒症的最后4年里,他仍然带病坚持工作。2018年9月1日是李庆军最后一次在单位加班,第二天他做了换肾手术。术后的第26天,因病情恶化,李庆军不幸离世,年仅54岁。李庆军去世后,他留下的19本日记,让人们了解到这位普通的人民法官那震撼人心的故事。

  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干警集中收看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事迹报告会后,我被李庆军同志的公正无私、忘我精神所打动,我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李庆军法官是人民心中的好法官,他的一生都在诠释着什么叫做使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担当!李庆军法官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精神将会一直感召着我们。他用简短的一生践行了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肩负起了法院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李庆军法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非凡的业绩,鞠躬尽瘁、无私奉献,体现了可贵的精神,值得每一个法院人认真学习。“他的奋进与坚忍令人动容,他的无私与坚守令人尊敬。”他用人格魅力、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每一个法院人都应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时刻不忘初心,立足岗位,忠于职守,敢为担当,秉公办案,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善良正义的心去对待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永葆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力求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不平凡业绩。

  人的一生不在于长短,只要奋斗过,不忘初心,对社会、对人民做过有益的事,奉献得越多的人,也应是越感到幸福的。李庆军的平凡一生,不追求荣誉,也不追求富贵,他所留下的只有一摞摞厚重的案卷,还有卷宗中承载的法律信仰。李庆军一直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他的一生虽短,却是这般光彩照人,他一直在法治道路上负重前行,作为年轻干警的我们定要如他一般踌躇满志,守护我们心中共同的公平与正义。李庆军同志不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践行者,不愧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战士,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不愧是时代的榜样。我们要汲取榜样的力量,传承榜样的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尽职尽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卓越的工作业绩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工作实现新发展。时代需要李庆军这样的楷模,时代也必然会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李庆军这样的楷模。我要学习李庆军精神,第一步就是要做一名合格法官。做合格法官的根本要求,就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同时,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还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一是崇法护法的精神;二是司法为民的情怀;三是客观公允的立场;四是辨法析理的能力;五是丰富广博的阅历;六是谨言慎行的作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针对政法队伍建设实际,提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当前,全国法院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做合格法官的根本要求,就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同时,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我们还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

  一是崇法护法的精神。“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员,承担着宪法法律实施者、公平正义维护者、法治精神传递者的重要角色。法官是否坚定信仰法治、尊崇法律,是否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院的信任,直接关系人民司法事业的成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强化崇法护法的精神,就是要让广大法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具有以身护法、捍卫正义的勇气,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筑牢抵御各种非法干扰的思想防线,做到铁面无私、秉公办案,以坚定的法律信念维护法律权威。要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和国家法治进程结合起来,坚守司法岗位,保持工作激情,忠实履行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是司法为民的情怀。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将人民性确立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政治根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做合格法官,就是要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审判工作的最高位置,将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传递给人民群众,把司法为民的阳光传递给人民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要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举措,降低群众诉讼负累,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要深怀爱民为民之心,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用专业、敬业化解当事人的“法结”,用细心、耐心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以群众熟悉的语言释法说理,以群众认可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司法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是客观公允的立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做合格法官,应当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诉讼活动中,法官既要不受自身情绪的影响,又要排除外界的任何压力,以客观中立来体现和保障司法公正。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独立裁判,恪守司法良知,坚持秉公办案、伸张正义,在诱惑面前不迷失、在压力面前不畏惧、在亲情面前不困扰,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坚持理性思考、公允判断,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独立作出裁判,最终达到公正的裁判结果。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严格落实回避、辩护、审判公开等制度,确保通过公正的程序取得公正的裁判结果。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情况下,还要处理好提高审判效率和保障办案质量的关系,不能以效率牺牲质量。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冤假错案,都会对当事人带来百分之百的伤害。

  四是辨法析理的能力。审判权是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法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方式,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辨法析理的能力,才能履行好这种判断权和裁决权。“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知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开展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法官的入职门槛更高,肩负的责任更大,对法官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合格法官应当把提高审判能力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成才成事之基,勤于学习实践,练就过硬本领,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的文字表达能力,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的认可,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刻苦学习、终身学习,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更新专业知识结构;要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认真学习经济、政治、历史、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完善知识结构;要认真学好“有字之书”,还要善于学习“无字之书”。

  五是丰富广博的阅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在审判活动中,法官要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法官所办理的案件会涉及各种各样的领域和类型,要面对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当事人。如果法官就案办案,不仅难以弄清案件事实、查清症结,还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做合格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社会阅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敏锐的洞察力,找到化解矛盾的钥匙、解决纠纷的最佳办法。正因为如此,法官选任制度改革才提出,要适当提高法官的任职年龄,要通过逐级遴选的方式丰富法官的基层工作经历。广大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和基层法官要结合审判工作,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熟悉基层的人文风情和风俗习惯,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六是谨言慎行的作风。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社会公众是把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来看待的,对法官的要求也高于一般公职人员。做合格法官,就要在职业内外活动中严格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法官职业伦理和行为规范,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影响法官形象的言行举止。“判决之外法官无语”。审判工作之外,法官发表公开言论、著书立说,应当谨慎克制,绝不可偏激任性、信口开河。法官职业是孤独的职业。法官更要谨慎对待社会交往,注重洁身自好,涵养高尚情操,远离灯红酒绿,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去的场所不去,避免公众对法官的中立和廉洁产生怀疑,自觉维护法官形象。廉洁是法官职业伦理和行为规范的底线。要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严守法纪红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通过学习以上几点要求再结合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及精神,我相信我们都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越做越好……李庆军的先进事迹平凡而又伟大,平日总是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勤奋工作,始终牢记自己的庄严承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他始终恪守着法律的底线,坚守法律原则和道德良知,不去触碰和逾越。当他离开时,人们才突然发觉,竟然痛失这样一位好同志、好法官,网络上出现许多以善良、敬业、奉献、温暖为关键词的评论,对李庆军表达敬佩,对他的离开表示惋惜。

  25年时光往复,25年风雨兼程,25年默默奉献。李庆军,一位在平凡岗位上坚守了25年的普通法官,一位新时代俯首为民、担当有为的新愚公!他似乎是我们千万法院人中的一个,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像一面旗帜,带领我们践行毕生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庄严承诺。他是伟大的,他又是平凡的。在他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许许多多同事的影子,加班到夜深的同事亮起的一盏盏窗户、送来锦旗的当事人的一个个笑容,风雨无阻的一次次执行行动……每一个案件、每一项荣誉都凝结着法院人的无私付出,展现着对党忠诚、崇尚实干的优秀品格,蕴含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

  用公正树立丰碑,用法律构建和谐,让老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司法的真诚与服务,是每个像李庆军一样的法院人的毕生追求。实现社会公正,护卫一方安宁,他们不辱使命。穿云破雾,他们正在为建立中国特色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奋斗前行。我们要学习李庆军同志无私奉献、坚守法治初心、勇于担当使命的精神,爱岗敬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优良的工作业绩履行庄严承诺,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三门峡中院 郭宗艳

  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显精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公正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忠诚担当、勤勉敬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公正为民、清正廉洁,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秉公执法,公正处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坚守初心,担起使命,要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履职尽责,克己奉公,心怀群众,敬畏法律,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他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对党的忠诚。听到李庆军的妻子用朴实的语言叙述他拖着病痛的身躯,每天往返几次在单位和家之间,要做四次透析,仍旧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令人肃然起敬。为了审判事业,他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不忘初心,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对人民和审判事业的使命担当。“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办好一个案件,社会就减少一个矛盾。”这就是李庆军同志朴素的初心,是他患病四年仍坚持工作的精神源泉。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捍卫之心,对法律事业的热枕之心,对人民群众的忠诚之心。他在平凡中见伟大,面对困难不退缩,他是我们的一面旗帜。

  作为一名党员,我将立足本职,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时刻放在心上。学习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信心和勇气,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问心无愧。更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精神,时刻不忘进入法院时的那份初心,拭去心中名利的尘埃,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同时也告诫自己,爱惜自己的身体健康,才能更好的贡献力量,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三门峡中院 郭建林

  9月3日上午观看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倾听了来自法官、记者、律师以及李庆军同志夫人对他生前工作、生活细节的回顾和追思,非常感动,也很受触动。对李庆军同志,我们除了惋惜、感动、敬佩,更多的应该是学习。

  我做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学习并发扬李庆军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坚持做到“四要”“四不”。

  “四要”,就是要李庆军同志那样,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案结事了。多办案、快办案,就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提高办案效率,高效完成各项审判指标;办好案和案结事了,是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要求,要做到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上诉、上访的发生,让当事人服气、群众满意,力求办案的最佳办案社会效果。

  “四不”,就是要像李庆军同志那样,不向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添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不对亲朋好友讲情面。

  李庆军的先进事迹中体现了人民法官的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勇于担当、廉政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今后,我们将以李庆军法官为楷模,积极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崇高品质、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定信仰,恪尽职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将公正廉洁放在心底,协助审判团队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三门峡中院 薛曙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风雨路上携手前行的战友少了一位,永不磨没的故事多了丰碑。有一些人,生来就是用来敬仰的,有一些事,出现就是用来标榜的,这便是我对于李庆军同志最直观的印象。

  在了解李庆军同志的事迹后,我内心的感动难以言述,绝不仅仅是同为法院工作者的钦佩,更是这个坚持工作,坚守底线,公平公正,永不向病魔屈服的普通的五十四岁中年男人给我的那种深深的震撼。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1964年,李庆军同志在一个贫瘠的小山沟出生,苦难的童年锻造了他坚韧的品格,长子的身份塑造他负责的态度,漫漫长路,他披荆斩棘,凭借着真才实学一步步走出山沟沟,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官。他的一生,是一以贯之英雄的一生。

  尚法厚德,秉正守廉。1993年,李庆军同志加入了河南省高院。不向领导伸手,不向同事伸手,不向当事人伸手,这是他从事审判事业以来恪守的准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他,用自己的真诚让每一个接触过他的人都对他无比钦佩,他用行动践行着君子以厚德载物。他头顶国徽,手持天平,演绎着评判是非、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他一丝不苟,大公无私。对于他来说,当事人的身份不重要,地位不重要,只有能不能让每个当事人在审判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才重要。

  刮骨疗毒,一往无前。2014年,李庆军同志被确诊为尿毒症。身染恶疾,但却无所畏惧。对于他来说,病魔的出现不外乎就是自己英雄的一生中一个小小的波澜。他闭口不提,足足隐瞒了四年。没人了解他的痛苦,没人体会他的艰辛。在繁杂的工作中,他只委屈了自己。奔波的路途,漫长的治疗,于他来说,都不是影响工作的借口。他反而愈战愈勇,向我们展示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应有的模样。

  斯人已逝,浩气永存。2018年,李庆军同志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挚爱的法律事业。惊闻噩耗,大家难掩悲痛。大家都多么的希望他能够健康的走下去,永远的为亲人、为朋友、为同事、为当事人遮风挡雨,诠释正义。也许,是他觉得司法审判事业已经后继有人,也许,是他坚信未来中国的每一位公民都会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他先走了一步,去另一个世界继续弘扬正义,继续他英雄的一生。

  浩然正气,光耀古今。李庆军同志对于每一个法院工作者来说,都是最好的榜样。他那些如金子般闪光的品质,从无投诉的工作能力,快速审理案件的工作效率,面对困难痛苦的大无畏精神,都值得我们用毕生去探索、去学习。

  法槌起落,案卷纷飞,没有掌声,没有鲜花,更无人喝彩。这,就是法院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必将以李庆军同志为前进的动力,为时代的楷模,在新时代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披肝沥胆,夙兴夜寐,撑起司法审判的脊梁;锐意进取,勇攀高峰,绘制人民司法事业更美好的蓝图!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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