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法官强力攻坚 执结300万元大案
2019-10-11 14:18:46 | 来源: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真的是太感谢了,这300万可是我们全家人的命啊!”10月10日,当乔某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学义手中接过沉甸甸的300万元现金时,激动地这样感叹道。

  经了解,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2014年5月4日,某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公司经理王某便找到经营钢材生意的同学乔某。乔某弄清原委后,慷慨相助,将100万元借给了王某。之后,王某又分多次向乔某借款200万元,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时光如梭,转眼到了2018年,年龄已经60开外的乔某,渐渐感到力不从心,决定从钢材生意上退下来,跟随孩子到南方某城市定居养老。但因手头资金有限,一时在买房上犯了难。于是,便联系王某,要求王某赶紧还款。

  王某接到乔某的电话,道尽苦衷,对还款之事一推再推、一拖再拖,迟迟不肯归还借款。在多次无功而返后,乔某将王某及某公司诉至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8年11月22日,依法支持了乔某的诉求。

  该院判决生效后,王某和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乔某念及与王某系同学,且十分要好,为了不伤感情,不断请人从中协商,催促还款,都无果而终,不了了之。王某不仅分文未给,反而找人传话说:“公司倒闭了,要钱是没有!”乔某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左思右想,2019年9月13日,乔某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申请强制执行。

  乔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陈学义、张智涛在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同时,明确告知王某,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为了促使王某早结此案,陈学义、张智涛三番五次做其思想工作,要他充分考虑乔某的感受和法律惩戒的后果,要其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在此基础上,陈学义、张智涛还对公司及他银行账户、车辆进行了查封,将其拉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行为,并在当地媒体上加大曝光力度,进一步对王某施加压力。

  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处处受限,遭人白眼,常常一个人躲在家中,独守寂寞和孤独。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10月10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陈学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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