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银行职工欠钱不还 法院异地执行促和解
2019-10-20 17:54:1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源源
 

“你好,你是孙某某吗?我们是唐河县法院执行局的,由于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我们决定对你依法采取拘留措施!”10月16日早晨,在河南省濮阳市某银行的门口,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准备去单位的被执行人孙某某依法带上警车。

2011年10月,原告谢某某按照被告孙某某的指示通过某账号向第三人黄某某的账号中,先后汇入共计2944000元。原告谢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相识多年,第三人黄某某系被告孙某某的亲姨夫。双方对该笔资金的出借问题产生分歧,谢某某将孙某某起诉至唐河法院。2019年3月29日,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给付原告谢某某借款本金294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某一直拒不履行。2019年5月5日,原告谢某某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唐河县法院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孙某某发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相关文书。被执行人孙某某为避免因失信影响自己工作,她于2019年5月13日向唐河法院执行专户汇款5000元,此后却不再继续履行。经了解调查,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某所有的汽车一辆查封扣押并冻结其工资卡。

2019年10月15日晚上,唐河县法院两名执行干警赶到濮阳市,准备第二天一大早上班时,到单位找被执行人孙某某。10月16日早晨八点,执行干警赶在银行营业前赶到,找到该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负责人,请他们协助给被执行人孙某某打电话,到单位配合执行。接到电话的孙某某犹如惊弓之鸟,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单位。执行干警早已在门口准备好,孙某某一出现便被带上警车。从濮阳到唐河,5个多小时的车程,被执行人孙某某耍尽各种花招,晕车、呕吐、不舒服轮番上阵。可是早已看尽被执行人各种花招的执行干警对这些见怪不怪。到了唐河,直接将被执行人孙某某带到医院进行体检,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如此场景,被执行人孙某某慌了,马上表示和亲属联系送钱过来,愿意和申请人进行和解。

等到孙某某的亲属赶来时,已是晚上9点多,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欠款,并当场还款3万元整。本是多年朋友,因借款丧失多年情谊,实在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