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平桂法院执行给力 护航民营企业
2019-10-27 21:16:59
 

    中国法院网讯   “有你们这样子执行,被执行人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就不怕执行不到钱,谢谢你们。”广西贺州江远粉体有限公司的老板娘对贺州平桂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表示感谢。

  贺州江远粉体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起向梁某新供应重质碳酸钙粉,但梁某新收货后拒绝付款,江远公司依法提起诉讼。平桂法院判决梁某新应支付贺州江远粉体有限公司307132元及相应利息,因梁某新拒不支付,江远公司向平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余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梁某新在广东恩平市一带活动,为确保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护航,防止梁某新转移财产,余法官决定立即出发,驱车前往恩平市寻找梁某新行踪及财产线索。

  经过将近六小时的车程抵达恩平市后,余法官率领执行干警分赴恩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车管所调查财产线索。为掌握梁某新的行踪,执行干警们前往恩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在恩平执行干警的热心协助下,余法官找到了梁某新所在村的村支书并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来到了梁某新的家。余法官向周围邻居了解到:梁某新可能因为躲避债务家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但是执行干警们并没有气馁,又来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梁某新的户籍信息,期间一名民警提供了梁某新因负债而导致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情况。回到平桂后,余法官将所调查到的情况告知了江远公司,江远公司对执行干警专业细致的工作十分满意,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平桂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执行工作中,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回笼资金、追回债权,充分运用执行职能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史梓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