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找准司法着力点
——湖南宁乡法院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纪实
2019-11-11 09:41: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黄俊峰 邹晴
 

  近年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业审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借工作之便参观了某工厂无尘车间,停产长达一年半的工厂里纤尘不染,设备放置井然有序,想到这家工厂这一年多来从案卷里反映出的种种困境,不觉深深惋惜!堆积如山的原材以及使用时间很短的高价设备,因高额的安装运输费以及市场的急剧变化,变现十分困难,面临长期原地搁置的局面……”这是金洲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周纳在自己的朋友圈发的一段文字。

  金洲法庭是宁乡法院设立在宁乡高新区内专门管辖两个园区内涉企民商事案件的园区法庭,周纳在这里已经工作了5个年头,每次拿到案件她都会仔细查看案卷资料,有时为了查明事实情况她还会到涉案企业内实地调查。上面那条朋友圈,就是她在处理一件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深入企业调查后写下的心声。据周纳介绍,金洲法庭每年新收案件逾500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法官们以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原则,加强案件的调解预判,化解了一大批困扰企业发展的纠纷案件。

  截至10月21日,金洲法庭共审理涉企案件405件,调撤率达51.92%。同时,该庭为涉企案件建立了“五个优先”工作机制,即优先介入、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公正高效解决涉企纠纷。

  灵活执行:不消极懈怠也不杀鸡取卵

  “因为对方不履行购股协议,我公司曾陷入短暂的困境。去年11月份,执行法官在一周时间里,前往深圳、惠州、江西等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并冻结,查封冻结财产价值总计约8000万元,让我们企业起死回生,真的是十分感谢!”某企业负责人对前来走访调研的宁乡法院副院长刘舟舟说道。

  及时回款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意义重大,宁乡法院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切实增强执行威慑,顺利执结一批难案、大案。

  与此同时,宁乡法院坚持“放水养鱼”原则,对仍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罚款等强制措施,视企业情况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

  某量具厂是一家拥有雄厚技术和品牌竞争力的老企业,因投资过快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职工工资以及银行贷款总计上千万元。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认为简单拍卖厂房和土地还债无异于杀鸡取卵,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达成按计划逐步偿还债务的协议。

  把脉问诊: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

  “一些研发新材料的企业,他们的研发成果与其他同种类的产品可能就是一个元素的差别,甚至是一个元素剂量上的差异,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日后很有可能因此惹上知识产权方面的麻烦。”几次走访企业后,宁乡法院院长吴欣发现一些企业发展往往更注重效益,而忽略了一些必要的法律意识。

  面对企业在法律意识上的缺失,宁乡法院主动出击,积极与两个园区对接,适时为两个园区内的企业提供普法论坛与讲座,送法入园区、进企业,增强园区企业的法律意识。

  “以前管企业可能一门心思都用在了做研发、抓生产、搞销售,法院的普法培训让我意识创新成果必须要通过有效合法的手段保护起来,不然这些好成果很可能会变成他人的嫁衣。”企业家们均表示收获颇丰。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充分施展拳脚、专心谋发展的重要基础,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宁乡法院在构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