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区块e解”构建“分调裁审”新格局
2019-11-11 10:55: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杨敏儿
 

诸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引导窗口对案件进行二次分类分流。 杨敏儿 摄

8月18日,百名优秀调解员考察诸暨法院ODR平台调解工作。 杨敏儿 摄

10月13日,诸暨市ODR专班工作人员在线指导调解一起金融借款案件。 杨敏儿 摄

  身处“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结合两个“一站式”的工作要求,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探索构建了具有诸暨特色的“分调裁审”新格局“区块e解”。通过ODR平台形成的解纷链,整合“纠纷分类分流”“诉调对接”“立案调解”和“繁简分流”四个区块,实现线上线下多元整合,打造“四块一链”为特点的一站式多元化、信息化、智能化解纷模式,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司法新需求。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并现场连线诸暨法院介绍ODR平台运行情况。

  分类分流引导纠纷专业解

  去年6月起,诸暨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入驻诸暨市综合治理中心,采取“一名员额法官+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的快审团队工作模式开展诉讼引导分流工作。同时,安排固定人员通过ODR平台对初次分流后未能化解的复杂纠纷进行二次分流,让专业调解组织进行递进式的指导调解,从而建立“社会调解优先、指导调解递进、诉讼审判断后”的纠纷分流新模式。

  “矛盾纠纷的首次分流是引导老百姓来综合治理中心找社会组织帮忙,而我们设立的二次分流窗口正是将中心无法解决的矛盾,分流到更为专业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确保纠纷在成讼前能够得到有效化解。”诸暨法院院长施华南介绍。精准分流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有序推进的关键之举,综治中心的二次分流更是诸暨法院主打的区块链解纷环的特色环节。

  今年初,孙某在诸暨某医院做了右声带息肉切除手术产生不良反应,便要求医院赔偿相关损失8万元,医院却迟迟不给答复。“你可以在ODR平台上选择最为适合你的专业调解组织来解决你的纠纷。”孙某来到诸暨市综合治理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咨询,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推荐下,通过ODR平台上传了调解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线预约了市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

  医调委在受理孙某的案件后,安排具有专业医学知识的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双方就通过视频达成了和解,医院当场支付2万元,孙某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ODR平台在线调解的体验感实在是太棒了。”孙某拿到赔偿款后难掩激动之情。

  目前,诸暨已有14家专业调解组织入驻ODR平台。诸暨法院依托ODR平台的分流和引导功能,将纠纷和诉讼分离,让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从而降低纠纷的成讼率。当事人可以自主自愿在平台上选择最高性价比的解纷方式,法院可以通过ODR平台的全过程记录和录音录像回放功能对调解过程进行监管、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防止虚假诉讼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的滋生。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诸暨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共分流纠纷11591余件,引导率85.48%,调解成功3470件,办理司法确认2948件。

  集智赋能提升调解含金量

  诸暨法院在运用ODR平台的过程中除了注重发挥其便利性、零成本的技术优势,更注重提高ODR平台解纷的法治含金量。而首要关键点,便是为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集智赋能。

  今年10月,诸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8起物业纠纷案,几名业主因物业公司不作为要求其退还5500元物业费。收案后,工作人员将案件引导至驻法院联合调解委员会,由专职处理物业纠纷的调解员孙垚先行处理。因当事人较多,且属同类纠纷,孙垚决定先行引导业主们注册登录ODR平台,方便随时随地线上沟通和协调。

  “普通的物业纠纷,多为业主拖欠物业费而引起,而此次8个案件完全不同,矛盾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上是否真的存在瑕疵,如果有,那以什么尺度来调和矛盾。”孙垚在ODR平台中搜索同类典型判例,找到了一起2018年的生效案例。

  诸暨某物业公司要求被告李某支付物业费4746元及相应的违约金,但李某辩称物业公司未按标准做好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且诉请已过诉讼时效,因此拒绝支付物业费。法院经调查发现物业公司的确存在管理和服务瑕疵,最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支付2000元物业服务费并驳回了物业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对照这份判决,孙垚心中有了分寸。在多次与原被告方电话沟通和调查了解后,根据事实和法理,孙垚提出了折中的调解方案。因涉案人数较多,孙垚与几位当事人通过ODR平台多方视频调解功能,只用了半天时间就达成了协议,8起纠纷均得到化解。

  无争议记载点燃解纷加速器

  经过引导分流和诉调对接两个环节,如果还有案件未被调解,那怎么办?是否直接进入裁判程序?今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司法解纷工作定义了新的方向和要求。在这一要求下,诸暨法院将那些通过专业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都无法解决的纠纷转到了解纷区块链中的立案调解模块。

  四川A公司因中国银行未肯承兑其票面金额为10万元的到期票据而与银行产生了纠纷。为了主张自己的权利,A公司自主通过ODR平台发起了调解申请,并上传了相应的证据材料。

  调解员在对该案进行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对承兑汇票的真实性等基本事实并无争议,但银行主张票据是因为A公司自身原因才过期的,因此坚持拒绝给付。

  这该怎么调?调解员表示,并未遇到过类似案件,心里没有把握。双方各执一词,迟迟达不成一致协议,调解员只能作罢,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通过ODR平台将案子直接引入系统立案,并在平台案件信息部分注明了“双方对承兑汇票及案件基本事实无异议,关于给付问题产生分歧”。

  立案法官陈建丽收到案件后,经过查阅,注意到了调解员记录下的无争议事项内容。“若是通过审理程序,需要重新调查案件事实,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这也算是重复浪费当事人的时间。”立案法官陈建丽表示。为了尽快帮助当事人处理纠纷,化解矛盾,陈建丽“能省则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案件立案调解程序。法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促成银行同意支付票据金额10万元。

  “走诉讼解决至少需要3个月,现在通过法官的立案调解只需19天,这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我们资金周转的效率,我们感到很满意。”四川A公司负责人拿到钱款后开心不已。

  诸暨法院以当事人的需求为导向,将低成本、高便捷的解纷模式贯彻自始至终。该院要求调解机构对基本事实、单一证据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好无争议事项和单一证据记载。若案件经过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两个环节仍未调解成功,进入立案阶段后,法官会对此类案件主动、再次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对愿意调解的案件,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为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立案调解。

  “矛盾纠纷总是多元多点多面,我们通过每个环节的调解,将已经解决的点和面在ODR平台上及时作出无争议事项的记载,一旦案件进入下一环节时,就能省去重复调查核实、举证质证的期限,从而加速提升办案效率。”诸暨法院立案庭庭长寿文光表示。无争议事项记载和单一证据交换是作为串联整个调解区块链的纽带,让解纷工作更成体系,也更有秩序。

  繁简分流办案驶入快车道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重要的价值追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殷切期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后,诸暨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不遗余力地完善实现公平正义的“快车道”。

  在诉讼服务中心,诸暨法院设立了三大速裁团队,分别主攻金融借款纠纷、物业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繁简分流“简”出了效率,速裁中心80%以上的案件在20日内办结,比其他审理程序至少减少35天,3个速裁团队受理的案件接近民事案件的60%;“繁”出了精品,其余法官案件基数减少,有时间和精力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雕细琢,案件质效公正指数不断提升。

  “没想到法院办案越来越快了!”在拿到调解书后,诸暨某银行的负责人开心地说。

  诸暨某银行诉本地企业到期未还贷款或支付利息的案件较多,因为标的额要求,此类案件无法进行诉前调解,只能进入审理程序,又因类案较多,分别开庭耗费时间久,不利于双方的切身利益。为达到双赢的效果,诸暨法院速裁团队以个案为指导,对同一原告的其他金融借款纠纷实行最大程度的快审和速调,从而减少被告因为未按期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罚息增加的情况,也切实保障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群众打官司,最根本的愿望是解决矛盾既要公正、又要快,而繁简分流机制中的“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理念也不能单靠喊口号表忠心便能实现。诸暨法院速裁团队在审理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的一大法宝便是“个案指导,以判促调”。

  每一季度,诸暨法院会梳理出同类案件的典型指导判例,统一上传到ODR评估模块。调解员和审判员在调判之时,都会习惯性的从中调取类案判例,作为指导和借鉴,快速高效的进行类案同调。

  “以人民为中心,依托ODR平台将四大解纷区块互联互通,让当事人自己在一站式解纷链中选择调解或是诉讼,才是符合‘枫桥经验’内涵的具有诸暨特色的诉源治理样本。”施华南表示。民之所向,力之所趋,诸暨法院今后将不断拓展完善区块e解的功能,通过降低诉讼、解决纠纷、理顺社会治理顺序,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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