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9-11-28 18:12:1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周天保
 

近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人协商履行促案结。

2018年10月,家住明祖陵曹某某经人介绍到本县桂五镇的养牛专业户唐某的养牛场养牛,平时的工作为饲养工。去年的12月16日,曹某某在给牛喂食过程中,其中一头牛不知道什么原因挣断了绳索,曹某某在栓牛绳时,被牛突然从背后顶到在地,后送到医院救治花去了2万余元。养牛场的唐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再也不肯出其他费用,曹某某只好到法院起诉唐某。今年5月20日,盱眙法院判决唐某赔偿曹某某22955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没有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无奈之下曹某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多次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传统查询方式,对唐某名下的的存款、房产、土地、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法院依职权对唐某的存款予以冻结,看见自己的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被执行人主动找申请人协商,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同意被执行人唐某给付22000元,余款1115元及利息自愿放弃,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案件结案,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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