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法院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9-12-31 15:00:03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全国妇联在京举办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在本次会议上,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宝鸡政法系统唯一一家获此国家级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以司法改革为抓手,积极成立家事审判团队、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对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别保护”,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判,推动涉妇女儿童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

  在家事审判方面,区法院推行离婚案件调解前置、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书、诉后调查回访等机制,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婚姻家庭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方面,区法院创立圆桌审判模式、心理评估报告、延伸帮教措施等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色机制,为准确量刑、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区法院通过“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针对妇女儿童群体专题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邀请师生、妇女群众走进法院,近距离感知司法工作,切实提升妇女儿童学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今后,金台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不断巩固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筑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防线,以更优的理念、更强的措施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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