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倾力执行维民权 面面锦旗表谢意
2020-01-04 12:07:13 | 来源:邹平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彭某、李某将一面写有“暖心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兴光和李德敏手中,并一再表达感谢。申请执行人彭某、李某与被执行人邹平某公司发生员工死亡赔偿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邹平某公司赔偿彭某、李某各项赔偿金共计746254元。被执行人未按上述裁决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向邹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邹平法院依法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2月,彭某、李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罗某某,依法有据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近日,菅某某将一面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邹平法院执行干警释学海和管延忠手中,并一再表示感谢。1991年4月,邹平法院就原告菅某与被告菅某某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判令菅某某偿还菅某欠款,后因菅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菅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0月,案件再次恢复执行。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多措并举、精准突破,通过到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经管站、财政所、农业办及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查找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并将菅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继续做工作。菅某某被拘传后,其家属迫于压力于当日将执行款项交至法院,一起三十年之久的案件顺利执结。

近日,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趾房村村民李某某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 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邹平法院,对执行干警马荣星帮助他追回6万余元的执行款表示感谢。2014年,李某某将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案件经一审、二审判决后,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19年12月12日,李某某到邹平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马荣星接手案件后,耐心与李某某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鉴于双方积怨较深,马荣星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劝说调解,并向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执行人将欠款全数偿还,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锦旗传递的是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更是法院干警努力付出的生动写照。锦旗虽小,在执行干警看来却是对自己工作大大的点赞,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执行攻坚,我们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