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破产重整出实招
——河南信阳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工作纪实
2020-01-20 08:51: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思思 张伟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自2018年6月组建以来,至2019年年底,共审理破产案件37件,促成37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约612亩,建筑面积36018平方米,化解债务总额4.91亿元,安置职工3164人。同时,该团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作用,曾创下一天连续召开12次债权人会议的纪录。

  学习先进经验

  破产审判团队在工作开始之初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主动参与到重大复杂破产案件合议庭,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协调处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破产案件的办理指明了方向。

  破产审判团队审判长齐秀带领团队成员深入学习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管理人的职责以及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的关系相关规定,并前往全国先进法院就“僵尸企业”破产调研取经,制定一系列管理考核办法,全力以赴投入国企改革攻坚战,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随着工作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团队在服务大局中贡献的司法智慧逐渐加大。该团队先后参与由信阳市领导支持召开的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会议30余次,每周固定参与国资委召集的工作推进会80余次,为“僵尸企业”开展法律咨询56次,主动深入相关企业开展释法工作18次。

  创新工作模式

  信阳中院是河南首家运用联合管理人模式破解“僵尸企业”审判难题的法院,该项司法举措的创新性运用,极大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联合管理人模式,即建立清算组与中介机构联合担任“僵尸企业”破产管理人,将清算组在职工安置和信访维稳方面的优势,与中介机构在法律实务方面的优势相结合,提高管理人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破产工作规范提升。

  信阳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吕树利介绍,“联合管理人模式有效弥补了原来清算组专业知识匮乏、工作推进缓慢等方面的不足,整合内外资源,把专业的人请来做专业的事,案件办理的效果和速度都大大提高”。

  对重点工作的细致梳理,反映出信阳法院对“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亟需攻克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清醒认识。

  与此同时,信阳中院还制定《关于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的工作方案》,并要求全市法院要真正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信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府院协调联动

  信阳中院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联动解决破产问题的配套保障机制。信阳中院协调交通局、税务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20多家单位,解决破产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处置、职工安置、权益保障、企业注销等棘手问题。

  河南省信阳市某建筑总公司是1951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是信阳市老牌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共有职工1862人。在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主要涉及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给付和1862名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

  信阳中院先后主持召开了8次债权人会议,确定了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重整报告、变价方案、分配方案及87家债权人(不含职工债权)债权申报等等。

  根据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豫企改〔2018〕13号文件要求,对于棘手的职工安置工作,由政府兜底。

  在资产处置时,信阳市政府积极作为。信阳中院审判团队法官助理张凡介绍:“河南省信阳市某建筑总公司的固定资产及股权打包移交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企业,在资产评估价值范围内,对破产清算费用予以清偿,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信阳中院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破产审判程序为抓手,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