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卖”口罩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五年

2020-02-20 14:44: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2月19日,四川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在资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0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2月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医用口罩出售信息。被害人李某以每个2.3元的单价向何某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10万个,支付货款23万元。何某收款后不再与李某联系。2月11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追回赃款14.99万元,扣押用赃款购买的手机、手包及黄金饰品等物。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退出赃款2万元,李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何某有犯罪前科、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坦白、退赔部分损失、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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