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0-02-27 15:19:44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6日上午10时,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妨害公务罪一案。

  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2月4日10时许,途经邻水县冷家乡五家沟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因其未配戴口罩被劝返后,以执勤工作人员拍摄其照片为由要求删除照片,同时对执勤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持石块进行威胁。邻水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对其进行传唤,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并对执法民警实施拳打脚踢,致执法民警右小指伸指肌腱止点撕脱、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法院审理认为,在国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期间,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威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并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应予从重处罚。

  根据杨某犯罪事实和具有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其悔罪表现,对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并当庭向未到庭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伤民警赔礼道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此案从立案到审结共6天时间,实现了依法及时从严惩治。”据该案承办法官何定云介绍,法院采取快速立案、快速审理等措施办理了该案。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被告人杨某在看守所,法官和辩护人在法院的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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