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院庭长一年办案近万件
2020-03-03 09:07: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就是带领该院这辆司法为民高速、稳妥行驶火车的车头。在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下,宁乡法院的院庭长以实际行动带领着宁乡法院人拼搏向前。2019年,该院院庭长审执结各类案件9347件,结案率为97.11%,案件发改率仅0.03%,全院综合质效排名位列湖南一类基层法院前茅,院庭长办案的经验做法被编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七)》。

  数量跑起来

  “案件数量多,员额法官少,如果院庭长不积极参与办案,那压在普通员额法官身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宁乡法院院长吴欣介绍,为了缓解人案矛盾,2013年初,该院便开始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法官“准员额”制。

  2014年底,通过对前三年办案质效和院庭长行政事务量测评后,该院在湖南省率先出台《关于入额法官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院长、副院长年办案数应分别达到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30%,院机关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应分别达到所在审判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0%、85%。

  在灰汤法庭庭长文彬看来,“庭长就要以身作则,你努力向前冲,其他人也会努力跟上。”因办案质效优异,近日,他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担任宁乡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的李红波,2018年全年共办理速裁案件708件,是当年该院办理案件数量最多的员额法官,她也因此获得了长沙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

  不仅办案数量要达标,同时《规定》还严格限制了主持或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协调督办、接待来访、指挥执行等不能充抵办案数。在一个考核年内,未完成办案任务的院庭长要依规退出员额。

  自《规定》实施以来,宁乡法院入额的院庭长均超额完成了办案任务,这也极大地调动了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业务精起来

  “重大疑难、复杂的十类案件、发回重审、再审等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承办。”在宁乡法院立案庭,经验丰富的立案庭副庭长卞佳正在指导新人进行分案处理。

  宁乡法院审委会通过对发回重审、再审以及超审限案件进行分析,划分出了十类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并在立案环节建立甄别分流机制,确保该十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发回重审、申诉复查、再审案件在院庭长之间轮流分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王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是中央巡视组交办给宁乡的一组线索。案件进入宁乡法院后,分案法官通过翻阅案卷资料发现,该案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件,依据复杂案件在院庭长间轮流分案的机制,该案分流至院长吴欣名下。

  2019年7月31日,该案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吴欣担任审判长。因案件涉及的部分犯罪行为最早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度更大。为了厘清案件事实,早日给受害人一个交代,除去必要的休息时间,该案庭审活动从上午9点半持续到晚上11点半,创下了宁乡法院单日庭审时长最高的纪录。

  最终,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等人分别被处以十一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旁听席上除了有受邀而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院里部分年轻的员额法官。“这种复杂案件的审理,除了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得有高超的庭审技巧,旁听一场这样的庭审等于免费蹭了一堂课,太值了!”旁听的年轻法官们纷纷为该案成功的庭审效果点赞。

  近五年来,宁乡法院院庭长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近3500件。“宇家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5”桩基协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湖南首例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远赴哈尔滨两省三级六家法院协同执行大型工程机械案、湖南三星机床等三家公司破产案件等一大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均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带头领办。

  质量硬起来

  “院庭长跟普通员额法官一样考核,考核标准甚至更高、更严。”据宁乡法院副院长刘舟舟介绍,宁乡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数字法院系统优势,将相关指标作为院庭长办案考评依据,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现院庭长考评制度化、格式化、程序化、精细化。

  该院建立了实时高效的审判管理模式,定期通报全院办案情况,将司法绩效和质量问题量化为分值予以扣罚,实现责、权、利一致的目标管理。

  对质效不达标的副院长、庭长或副庭长,视情况予以警示或院长约谈,对违纪违法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近五年来,院庭长承办案件平均发改率仅0.02%,院领导承办的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宁乡法院还确立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职责,对涉及群体性纠纷、有重大影响、可能发生类案、可能发生违法审判的案件,院庭长可以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

  “四类案件的监管是严格落实‘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的要求,能够进一步保证审判权的独立运行与监督管理权的规范行使。”吴欣介绍。

  长期以来,宁乡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稳居90%以上,在全省法院中排名前列,而院庭长一审服判息诉率与发改率两项指标又优于本院乃至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为员额法官树立了高质量标杆,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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