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战“疫”不停步 执行办案不松劲

2020-03-10 16:42:1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疫情来袭,形势严峻,湖北省荆州市两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干警坚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全面出击、守土尽责,以高度自觉的政治担当和大局意识,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责任在肩 领导干部冲锋在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荆州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闻令而动、迅速出击,引领全体执行干警沉着应战、勇往直前。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云以身作则,第一时间到荆州区东升社区报到。按照社区安排深入防控一线,担任临时党委副书记,配合社区协调管理10个临时党支部、514名党员的防控工作,做到了社区疫情防控稳中有序。同时,他还妥善部署安排好执行局干警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洪湖市防控任务艰巨、形势严峻。

1月24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崇理带领15名执行干警组成突击队,奔赴包保的三个乡镇抗击疫情,吃住在一线,疫情不结束不收兵。监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翟年生奋勇当先,接到包保社区防控任务,迅速组建应急小分队,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第一时间开展门岗值守、卡点劝阻、代购物资、送药上门等,防控工作成效显著。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中柱以身作则,顾不上家中老人孩子,义无反顾地投身到防疫一线。

坚决下沉 执行干警勇上“疫”线

 “疫情就是集结号,突击队就是冲锋枪!”2月22日,接到沙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下沉社区的10名干警在执行局局长陈超同志的带领下,和其他部门15名同事成立防疫突击队,迅速支援沙市区工农村社区,赶赴疫情形势严峻的红景嘉园小区。

按照预案,突击队员们迅速接管了社区值守、体温摸排、物资配送等工作,防控秩序走上正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突击队物资配送组,每天,干警们穿着闷热的防护服,冒着感染的风险入户排查,为591位居民测体温,搬运600余份物资。为了提高效率,干警们把收款二维码贴在胸前,解决代购付款的问题,成为社区流动的便民服务站。

和他们一样,荆州两级法院156名执行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防控一线,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开展人员排查、政策宣传、值班值守、环境消杀、物资配送等防控工作,力争把责任压到最实,工作做到最严。

司法为民 执行为抗“疫”服务

1月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有关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组建应急执行指挥联络群,通过微信群快速高效部署和指挥应急工作。同时,要求各法院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24小时网络在线,手机时刻畅通,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坚持抗“疫”和执行两不误。

2月11日,松滋市涴市镇防控指挥部与松滋市人民法院联系,希望征用当地某公司被查封的闲置职工宿舍作为该镇集中留观点,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与11名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耐心说明情况、真诚沟通,取得同意解封的许可。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人员配合清理移交,从收到协助请求到留观点投入使用不到24小时。

无独有偶。江陵县某村委会银行账户因涉执行案件被冻结,导致上级拨付的防疫救灾款项无法入账使用。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特事特办、抗疫先行,在与申请执行人做好解释工作后,高效解除账户冻结,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执行便民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疫情防控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依托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创新线上执行工作方式,妥善处理一批执行案件,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执行不等、不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2019年12月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拟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紫阳金利屋小区四套商铺进行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月28至1月29日。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恢复营业时间推迟,竞买人缴纳尾款、签署成交确认书等受到影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人应于2月24日前缴纳尾款,并在缴纳尾款后前往执行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疫情防控期间,竞买人尾款缴纳时间能否顺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竞买人延期缴纳尾款申请后,迅速召开视频会议讨论案情。最终合议庭一致认为,疫情属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竞买人尾款缴纳时间可酌情延期。随后,执行局及时将延期决定通知意向竞买人。并在商铺成交后,将延期缴纳尾款的决定如实告知了最终实际竞买人,并对于申请执行人也做好了法律解释说明。这起司法拍卖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此外,针对已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可能出现超期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急组织执行干警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及时采取续行控制措施。2月1日至3月3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查控62次,対因疫情可能导致暂缓暂停实施相关执行事项的11件案件办理了期限顺延变更手续,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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