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战“疫”有妙招 “隔空”开庭解纠纷
2020-03-11 15:26:07
 

    中国法院网讯 (杨彦杰 赵晓东)   3月11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张平德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以远程视频的形式,在线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远在湖北省竹山县的一家工贸公司,被告是新野县某纺织公司。2018年12月29日,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原告约定向被告供应煤炭,并实际累计向被告供应了570多万元的煤炭。被告在支付400万元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未按期支付剩余货款。原告便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货款及并支付逾期利息。

  在案件审理期间,张平德法官了解到原告公司远在湖北省十堰市。考虑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全省道路封闭,原告不能到庭参加庭审,张平德便多次通过电话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该案。

  网络庭审前,张平德充分利用庭审工作微信群,以“群聊”的方式组织原被告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交换和质证。

  3月11日上午10时,该案庭审在“云庭”平台准时开始,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线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被告当庭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表示认可,但因为疫情影响,现在暂时无力全额偿还该笔货款,主张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案件遂进入调解程序。经过张平德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法律释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对原告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表示理解,自愿放弃逾期货款利息,并同意被告分期偿还货款。至此,新野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的方式圆满高效解决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外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依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野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探索线上诉讼服务新模式,在当事人不见面的情况下,“隔空”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成立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及专项办公室,出台《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为县域经济和复工复产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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