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 广东按下法治“快进键”
助力复工复产 广东按下法治“快进键”
2020-03-23 10:4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黄慧辰
 

  疫情持续期间,广东法院紧紧聚焦危困中小企业痛点、难点、诉求,重点考虑优先解决,特事特办开启“绿色通道”,图为1月28日,广州中院为某医疗机构解封银行账户时的情景。华章玮 摄

  导读

  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如何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是摆在各地法院面前的一个共同课题。疫情发生后,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快速应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将恢复重建和推动“六稳”措施落到实处,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连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发布3批15个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案件类型涉及支持药企复产、延缓小微企业债务、助力科技企业纾困、化解金融借贷纠纷等多个范畴。此外,广东法院今年以来共网上开庭5521次,网上调解35063次,审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4万余件,为助力复工复产频频按下“快进键”。

  协商解冻保障医疗机构防疫

  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因合作经营纠纷引起诉讼。2019年11月,投资管理公司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了医院银行账户资金8000万元。今年2月,该医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冻结,采购防疫物资。

  广州中院审查认为,该医院承担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任务,冻结账户影响了防疫医用物资的采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投资管理公司同意解冻该医院账户内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事项,医院也同意将该基本账户的款项在解封后转入另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即不减少原冻结资金金额。法院依法裁定并协调金融机构立即解除冻结。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积极组织调解工作,对承担医疗卫生疫情防控职能的医院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保障了医院防疫救治职能的发挥,也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执行和解支持制药企业复工

  湛江某制药公司是集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型企业,因欠银行贷款1900万元无法偿还导致诉讼,去年债权转让给某商贸公司后,虽就债务偿还达成和解,但厂房仍处于查封状态。疫情发生后,制药公司为及时复产申请解封厂房。

  湛江廉江法院审查认为,该企业具有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设施,及时复工复产有利于支持疫情防控。经调解,当事人达成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同意解封厂房,让制药公司投入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特事特办,对已被查封停产的制药公司采取善意执行措施,助力制药公司购买口罩机及消毒液分装机等生产线设备,成功转型生产防疫产品,让企业摆脱困境,重新走上正常经营轨道。

  牵线和解减轻中小企业债务

  马某经营的农产品配送公司与黄某经营的食品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因债务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食品公司应分期支付拖欠农产品配送公司的7.3万元欠款。马某遂于近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市第一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双方均为服务民生保障的中小企业,受目前疫情影响都有资金压力,食品公司因营收减少,暂时缺乏偿还能力。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债务人分7期偿还欠款。法院根据双方协议情况依法支持某食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被执行企业积极引导协商和解,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支持企业走出纠纷、复工复产,为市场食品供给、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方和解酌减民营企业缴费

  某电器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因拖欠离职员工余某住房公积金1.9万余元,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引发行政诉讼。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缓缴公积金有利于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根据离职员工已再就业的情况,经调解,公司与余某及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同意公司适当少缴部分公积金。法院依法准许当事人撤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考虑到因疫情的不可抗力造成的出行不便和经营困难,法院通过协调促使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实质性化解纠纷,既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积极助力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加快重整推动民生企业复产

  深圳某塑料制品公司是一家涉及饮用水、食用油等生活用品配套生产企业,因过度投资等原因陷入财务危机。2016年,深圳中院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裁定破产重整。2017年,该公司曾提出重整方案,但未获通过。今年1月13日,该公司再次提出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和出资人同意。

  深圳中院审理认为,某塑料制品公司重整中没有中断经营,并有一定盈余,其生产的饮用水瓶等产品为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生活用品。在1月21日依法裁定批准公司重整方案后,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指导破产重整管理人加快推动重整资金到位,促成重组方2月5日即全部支付了1.1亿元重整资金,及时完成资金分配;2月9日向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复工,2月12日获得批准;2月14日即恢复正常向客户提供纯净水、油脂等塑料制品。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急事快办,确保市场主体有效救治。利用重整途径,加快资金到位,指导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配套民生物资两项工作,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企业重整和疫情防控双赢。

  顺延还款助力科技企业纾困

  某科技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是商业合作伙伴。2019年,科技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提供价值1607万余元的锂电子电池电解液,但新能源公司仅支付了100万元,拖欠货款本息共计2300万余元。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冻结了新能源公司账户现金750万余元。疫情发生后,该公司请求将账户解冻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并复工复产。

  深圳坪山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都是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顺延还款期限,有利于复工复产最终解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继续合作,新能源公司自愿增加担保人并支付200万元货款,剩余货款8个月内分期付清。法院依法准许并解除账户冻结。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积极促成企业在增加担保基础上获得还款顺延,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渡过难关,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跨国调解化解金融借贷纠纷

  丁某长期经营装修装饰材料,业务拓展已至东南亚地区。因2018年起分批向广州某银行贷款后未按期偿还,经法院判决须清偿借款本息共51万余元。案件二审期间发生疫情,丁某在菲律宾,不便回国参加诉讼。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丁某在经营中因资金周转不畅欠债,受疫情影响困难加大,但国内外业务仍在正常经营,后期还款可能性较大。经法院主持线上调解,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银行同意减免利息及罚息11.9万元,并给予一个月宽限期,丁某一次性偿还借款。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积极组织线上调解,落实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对因疫情致使按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新的还贷协议,妥善处理金融借款纠纷。

  司法观察

  强化保障彰显担当

  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不可或缺。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人民法院如何在依法保障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同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这是摆在各地法院面前的一个共同课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院按照中央政法委、“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和广东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采取依法终止诉讼、酌情变更保全措施、快速解封、达成新的和解协议、解除执行强制措施等方式,全力保障直接关系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广东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以来,广东高院专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并先后发布3批15例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分别涉及妥处医疗机构债务、恢复医用设备生产、加快破产企业重整、酌减民营企业缴费、延缓中小微企业债务、助力科技企业纾困、化解金融借贷纠纷等诸多方面,为司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走上“快车道”加码加速。

  一是畅通绿色诉讼服务通道。记者了解到,广东法院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因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确保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广东各地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主动探索网上办案新模式,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广东移动微法院”等在线平台,提供全天候“不打烊”诉讼服务,让群众“宅”在家里就能感受到法院便民贴心的司法服务。目前,线上服务已经覆盖了网上立案、缴费、保全、调解、送达、阅卷、开庭、执行、债权申报及审核、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全过程在线诉讼服务。在发布的3批15个案例中,均采用线上方式审结。统计显示,截至3月12日,全省法院网上立案数已超20万件、同比增长50%,网上开庭4836次、同比增长826%。

  二是急事快办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生活,优先保障医用设备器材和救护用品生产、运输、销售等企业,以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全部复工复产。记者注意到,在3批15个典型案例中,共有5个案例与医疗行业相关,且均位居每批案例之首。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法院通过促成诉讼中止、执行和解、紧急解封等方式,对涉疫情机构、企业、设备、物资等快立快审快执,助力相关单位尽快恢复运行、生产、经营,为抗“疫”一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特事特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司法服务复工复产需要精准发力,打通“堵点痛点”。广东法院通过依法支持企业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准予许可、许可延期等手续,切实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对因疫情导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支持提前或者变相提前收回借款,促成双方和解双赢,依法支持应赔尽赔;依法支持有经营价值和市场潜力的资不抵债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或预重整;依法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双方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协商解决……司法犹如一弘春水注入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广东各地法院也因地制宜出台各种“硬核”措施,为企业解困境、渡难关、复生产送上暖心“司法大礼包”。

  四是调解优先帮助各类经济主体共渡难关。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行政和解、执行和解…记者观察到,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市场主体合同履行受阻、资金周转困难等普遍性问题,广东法院把调解思路贯穿至立案、审执全流程,在具体案件中对症施策,通过促成暂缓执行、变更保全、分期支付、利息减免、延缓缴费等方式,推动双方达成新共识、新协议,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可能节省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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