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试点庭审记录改革
2020-03-31 08:37: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凤 马超
 

  3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启动并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将从2020年4月1日起,为期6个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等10家法院作为首批法院参与试点。

  启动会现场观摩了一起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开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记者注意到,法官在庭审中不用翻阅书面卷宗材料,可以在电脑屏幕上直接调阅电子卷宗,并可通过电子质证功能分享到当事人的屏幕上,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相比以往,庭审时间节省了约三分之一。

  据介绍,庭审记录改革后,简单案件的庭审可以不安排书记员到庭,也可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复杂案件的庭审,可以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之用。

  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至关重要。为此上海高院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要求采取区块链、时间叠加等数据存证技术,运用庭审系统和庭审音字转换系统,自动记录录音录像的起止时间和视频、音频,以及智能语音识别平台自动转换的文字材料的文件大小、有无中断、区块链存储码等信息。庭审结束时,还将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表》,并由相关诉讼参与人签字后入卷归档。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取得突破性进展。此次庭审记录改革中运用到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即为上海法院首次探索采用。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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