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治理入考评 更须入义务教育体系
2020-05-06 15:34:02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张西流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知》强调,将加大督导问责力度,把各地小区配套园治理进展作为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虚报治理进展、走形式治理、普惠性幼儿园不普惠等假治理行为,严肃处理。(4月28日《中国教育报》)

  “入园难”“入园贵”,长期以来为社会诟病。很多幼儿园一位难求,“幼儿园报名战”年年上演。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长期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幼有所育,根本之策在普惠。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破解“入园难”“入园贵”,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积极挖潜扩大增量等措施,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将纳入省级政府履职评价,进一步体现了政策刚性。

  学前教育作为对孩子的启蒙教育,却一直被义务教育拒之门外,已产生了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比如,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体系,造成由地方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屈指可数,资源奇缺,多由公务员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子女所享受。大多数家庭的子女,被推向私立幼儿园,高昂的收费令家长不堪重负。特别是,在公立幼儿园紧缺的情况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加剧了“入园难”“入园贵”,已成为子女教育“第一难”。

  近年来,每逢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受到了教育界和孩子家长的广泛关注,可以说,也代表了全体国民的共同诉求。只有在立法上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才能监督和激励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事实上,这个问题也获得了政府重视和政策呼应。为破解“入园难”“入园贵”,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积极挖潜扩大增量等措施,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问题是,相关政策并未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重视和支持幼儿园建设上打了折扣。

  可见,幼儿园治理入省级考评,更须入义务教育体系。换言之,只有幼教入法,方能实现幼有所育。具体来讲,只有修改教育立法,改革学前教育投入体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扭转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现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子女教育“第一难”。也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的制度定位问题,才能够为幼儿园创造良性发展的环境。比如,公办与民办并存的幼教资源,可供公众自由选择,既可以让绝大多数家庭的孩子共享公办园提供的“免费蛋糕”,又可以让少数富家子弟享受到由民办园提供的“收费薯条”。特别是,当公办园不再稀缺,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共享教育公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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