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失信”“限高”双管齐下 被执行人忙还款
2020-05-25 16:25:1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新春 熊凯
 

  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运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两项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胡某诉被告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立案调解,被告石某自愿向原告胡某赔偿11000元。但石某却未按调解文书按时支付赔偿款,胡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石某却以自己工作忙、没时间为由,一直拖延不支付胡某的赔偿款。虽然通过查询发现石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但执行法官调查得知,石某有稳定的工作,并非没有履行能力,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日,石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请求法院尽快解除自己的失信名单。原来,在被纳入“黑名单”并且被限制高消费后,石某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并且也无法订酒店,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决定赶紧解决此案。最终,石某将11000元执行款一次性转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在石某履行完该案义务后,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石某所有的强制措施,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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