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法院调解5起店租纠纷 为承租人减租3万元

2020-05-26 15:52:41
 

  中国法院网讯(元春华 钟绍华)近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集中调解了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累计退还承租人押金4.2万元,减免租金3万余元。

  2019年5月,罗某等5人通过公开竞标拍租的方式,取得了南城县水利局的7只店面承租权,并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三年,每只店面租金从 63400元/年至73000元/年不等,每半年预付一次租金,每家店面交纳押金6000元。因罗某等5人未能预付2020年5月至11月的租金,南城县水利局催缴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至空店止。

  收案后,办案法官多次到罗某等人经营的店铺,实地了解情况,罗某等人均从事零售行业,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营业利润不高,部分店铺甚至出现亏损情况,现罗某等人均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希望出租方能给予一定时间空店清货,并退还押金。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次疫情对本案中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为平衡合同各方利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时,法官不仅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引导当事人互让互谅,合理分摊损失,共度时艰。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免除5月份的租金,每个店面退还押金6000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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