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系统升级入园指纹改刷脸 “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

2020-06-16 17:33:39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富法)6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兵与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

  2019年10月,郭兵收到一条短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

  郭兵于2019年4月购买了野生动物世界年卡,当时告知可通过验证年卡及指纹入园游玩。接到短信后,他实地前往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现园区已经装上了“人脸识别刷卡装置”,而且告示牌上明确要求人脸识别。

  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富阳区法院提起诉讼。11月1日,法院决定立案受理这起案件。

  郭兵认为,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极易危害包括原告在内的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店堂告示和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退还年卡卡费、赔偿交通费并删除原告个人信息等。

  而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则认为,其是在原告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的,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原告要求确认店堂告示、短信通知内容无效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针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也提出了抗辩意见。

  当天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提交了相关证据,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就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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