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APP投资掉"发财"陷阱 被骗后反骗他人

2020-06-17 09:21:31
 

  中国法院网讯(杜瑾)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杨某某诈骗所得款项,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2019年5月,某APP推广人员通过添加杨某某的微信后,向其发送一种网络彩票的网址链接,并介绍投1元即可赚取1.5元。杨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下载了该APP后开始投钱,最初对方都会返还,总共投了好几万元之后,平台却不再返还。后该平台其他推广人员继续向其推送另一个网站链接,杨某某又投了3万余元到该APP,同样没有回本。

  此时,杨某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是就想用这个方法从别人那里骗些钱,好把本钱捞回来。

  2019年8月期间,杨某某从微信群里随机添加一些好友,给他们发相同的网络彩票的网站消息。在聊天过程中杨某某问对方想不想赚钱,谎称能通过一个系统帮忙赚钱,并将平台发给其的提现截屏发给对方,于是,对方开始投了1元,其返还1.5元,对方想继续赚钱,又转200元,其返还251元……在杨某某的引诱下,被害人小研与被害人小勤对此信以为真,一步步进入了圈套,两人以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方式,多次付款给杨某某。可就在小勤陆续通过上述方式转账6次后,杨某某却不再返还。9月15日,当小勤再次找杨某某聊天时,不料对方已将其拉黑玩起了失联,小勤随即报警。10月14日,杨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投资1元返还1.5元诱使两被害人向其转款,自被害人开始投入大额资金时,即停止返还,并在对方催促其还款时失去联络,或以各种理由推脱,符合诈骗罪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信以为真,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特征。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3297 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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