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委政法委到汪清法院进行督导检查
2020-06-18 09:41:32
 

  中国法院网讯(张晓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延边州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四十条意见》, 6月16日,全州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督导检查组一行到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照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四十条意见量化表,详细检查了汪清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及开展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宣传、信息上报、服务成果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四十条意见量化表与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对干警进行了抽查提问,查阅了涉企案件卷宗以及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四十条意见》出台以来,汪清法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对县域内民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似的走访,为企业解答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建立绿色通道,提供高质高效诉讼服务,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执行力度,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汪清县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疫情法律纠纷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为企业平稳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汪清法院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执法办案标准界限,支持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轻装前行、放手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强力助推民营企业解难纾困、创新创业;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努力让民营企业经营者真切感受到公开透明、公平正义;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充分利用府院联动平台,完善涉民营企业执行机制,努力营造法治化、精细化、可持续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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