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在实施中彰显法治力量
2020-06-28 08:42: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骆锦勇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首先,要正确理解立法精神、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在学习好民法典上下功夫。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7编加附则、84章、1260个条文,从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等确立为基本原则,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立法全过程;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到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从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到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强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到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等;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禁止性骚扰,到解决高空抛物难题,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既是对现行民事法律制度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也是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社会热点诉求的全面回应、与时俱进,既顺应了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既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又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堪称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院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部门,必须把学习贯彻民法典、提高民事裁判能力水平作为当前加强司法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借助信息化和传统学习培训手段融合互补的优势,扎实开展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的学习培训,为明年准确、依法适用民法典做足功课、做好准备。在开展学习培训时,要在学好学深学透民法典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基本原则、条文规范上下功夫,既关注原有条款变化,也关注创新内容补充,特别是要使广大干警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始终闪耀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芒,集中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全面彰显了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充分实现了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现代民事法律规范的融合,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其次,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维护民法典权威,在实施好民法典上见真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破解现实难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保证法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实施,让法律从“字面上的法”变为“生活中的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人民法院是民法典的主要适用者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捍卫者,必须善于将字面上的民法典作为具体案件的裁判规范,善于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法典实施中享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始终秉持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在民事司法中更加突出强调对人和人的权利的尊重与维护,通过正确实施民法典来切实体现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和对个人人格尊严及其人身权利的全面、实质和体系化的规则保障,加强对人民权利主体的全面充分救济与保障,不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二要切实加强民事司法工作,重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严格落实民法典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消费者的特殊权益保护规定,正确处理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社会等现代科技发展与人类交往方式变化情势下个人信息、网络虚拟财产等侵权行为复杂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三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司法工作之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所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案件,坚持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民法典实施更加深入人心;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做好民法典实施前后的准备和衔接工作,全面系统清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规范性文件,抓紧起草编纂一批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及时调研汇总民法典实施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着力为法官解决纠纷裁判案件提供充分的制度支持和规则供给,确保民法典施行前后裁判尺度统一。

  再次,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宣传好民法典上显担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的严格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不仅应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环节和程序中,也离不开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的参与、尊重和敬畏。各级人民法院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把向人民群众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和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多种渠道,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贯穿于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建立常态化民法典普法专家库为指导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秉持以民法典为遵循,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民法典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重视切实加强民法典应用问题和民事审判理论问题研究,特别是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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