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着力点
2020-07-09 09:42: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喜凤
 

  随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面临新挑战。笔者认为,各级人民法院要因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遵循司法权力运行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内部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内部监督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牢牢把握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着力点,切实提高内部监督工作质效。

  一、坚持以完善体系为基础

  要从党务监督、审务监督、政务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闭环监督、无缝制约、分工明确、整体协同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围绕党务监督,构建人民法院党内监督工作体系。把“两个维护”作为党务监督根本任务,厘清巡视监督、组织人事监督、机关党委监督职责权限,切实抓好内部巡视和政治督察工作,深化政治监督,着力查纠政治偏差。围绕审务监督,构建人民法院审务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和完善审判委员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法官惩戒委员会平台作用,健全法官会议机制,厘清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管理的界限,抓好审判监督管理,着力查纠业务偏差。围绕政务监督,构建人民法院政务监督工作体系。结合四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研究筹建人民法院监督委员会,将党务廉政专员纳入监督委员会统一管理并派驻各部门,业务工作接受法院监督专责部门指导督导。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着力理顺上下级法院监督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工作格局。统筹抓好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内部审计等工作,着力查纠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方面偏差。

  二、坚持以健全制度为重点

  要深化内部监督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源头预防和风险防控方面,建立健全司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审判人员权责,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配套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和廉政情况档案,并将落实清单情况纳入上述档案,作为业绩考评、晋职晋级、法官惩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和“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施办法,配套建立法律适用分歧监测预警和解决机制,健全类案参考、裁判指引、指导性案例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积极适应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重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和巩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线。在监督工作协同和人员调配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监督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内部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任务和权力边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完善法官惩戒组织机构建设,健全法官惩戒组织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合理认定依法负责情形和条件,确保依法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探索建立中院向基层法院派驻党务廉政专员和集中调配使用辖区法院监督力量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监督人员不足和同级监督不力问题。在监督工作评估和成果运用方面,探索建立360度评价反馈体系,通过本部门全体干部、上级部门、同级部门、下级部门、当事人及其他相关者多方位评价,综合了解被评估部门内部管理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提出预警报告和监督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健全监督约谈制度,严肃约谈消极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监督成果辅助党组决策机制,梳理分析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研究出台指导性政策和措施,从制度机制上约束权力任性、纠正工作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问题分析评判制度,建立澄清制度,落实容错机制,既严肃问责不作为、消极作为、乱作为问题,又充分保护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关心被问责干部和履行监督职责干部的心理健康,选聘心理咨询师适时对上述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其心理压力。在监督工作自身发展方面,健全和完善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制度,着力提升全国法院内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建立监督工作复盘制度,总结完善监督流程和方法,着力提高监督水平。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实行底稿制度,做好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裁判文书、财务票据、音像资料、会议记录纪要、文件简报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立卷归档,确保监督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完善监督工作公开机制,畅通监督对象诉求表达渠道,让监督者接受各方面监督,有效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

  要将监督队伍建设作为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重要课题,坚持严管厚爱并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干部队伍。要注重科学配置人员,避免“外行”监督“内行”。结合四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整合监督资源,厘清各监督主体职责和权限,研究配置一定比例既懂监督工作又懂业务工作的员额法官,为监督事业留住人才,提高监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建立近3年新晋人员参与至少1个月内部监督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将参加内部监督专项工作表现纳入干警政治素质档案,实现加强干部政治锻炼、廉政教育与增强内部监督权威性的共赢局面。要加强人才培养,避免“人才断流、断档”。围绕可持续目标,健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机制。探索筹建全国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干部人才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为内部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积极推进监督干部和业务干部双向交流,确保监督干部引得进、出得去。围绕专业化目标,打牢队伍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探索建立以政治锻炼、业务培训为核心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干部“2+N”培训体系,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司法能力、专业水平。围绕有活力更具韧性目标,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激励体系。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健全监督队伍梯队培养、干部选任、考评奖惩机制,激励监督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健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监督岗位锻炼培养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岗位“熔炉”作用。要强化队伍自身建设,避免“灯下黑”。注重完善监督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对监督权力的制约。坚持权责透明,探索建立监督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和干预过问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压减监督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肃查处内部监督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内部监督队伍纯洁。

  四、坚持以信息科技为支撑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内部监督高质量发展。要推动智慧监督建设。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平台,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智慧监督模式,着力研发司法廉政风险监督提示系统,通过自动采集数据、归纳整合风险、分类显示预警,逐步形成各类案件全覆盖、管理运行全透明、防范提示全员化、动态监控全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整改评估”的新型监督平台,大力促进法院内部监督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努力实现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良性互动、传统监督与智慧监督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监督预警、监督执行、辅助决策、督促反馈能力。要注重监督信息技术成果运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权力运行中的深度应用,实现内部监督信息化与法院各项工作信息化同频共振,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传统监督方式监督不了、监督不到、监督不好的问题。注重研判内部监督大数据,积极为人民法院党组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参考。要确保监督信息安全。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主体要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设置信息安全技术关卡,明确信息安全制度要求,筑牢信息安全防护墙。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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