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北塔法院:积极促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0-07-09 15:50:26
 

  中国法院网讯(申勇兵 孙红梅)7月7日上午9:00,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伍某不服湖南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邵阳市支队新邵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案件。新邵大队法定代表人张洪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队十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中,该大队负责人张洪波就争议的问题逐一作了解释,特别是就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处理的相关法律及移动测速的具体实施细则详细的向原告作了解释,耐心细致的面对面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对话,有效缓解了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

  庭后,参与旁听的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观摩案例庭审直观了解到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对自己今后执法工作能起到较好的规范、预防作用,希望有机会常参加此类旁听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该案是北塔区法院自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的首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新邵大队法定代表人张洪波以积极的态度带头出庭应诉,且在庭审中做到“既出庭又出声”,是回应民众、尊重法律、敬畏法治的展现。同时,该案也是北塔区法院切实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的有力体现。自集中管辖改革以来,该院通过加大宣传、庭前通知、定期通报等一系列举措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较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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