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2020-07-10 08:4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怀荣
 

  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廉洁司法等问题,着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人们对民法典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是因为,对每一个人来说,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被民法典的内容所涵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新情况、新矛盾不断涌现,传统的治理手段难以实现有效化解。当美好生活成为人们的内心追求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解决并避免某个人或某个小集体对整个社会进行损害,就能够更加安全地生活,这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生活状态,而这些美好愿望最后都要通过法治才能实现。

  新时代群众生活中面临的烦心事,几乎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答案。如针对旅客霸座等不文明和危害安全运输的行为,民法典把霸座等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在路上行走被楼上扔的东西砸伤了怎么办?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强调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责任,明确建筑物管理人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尽可能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民法典完善了自动续期规则;小区电梯坏了怎么办?由谁出钱修?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维权?民法典修改了业主自治规则,完善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则,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的各项权利得到更强的保障,助力建设美好家园,等等。民法典厘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是带着烟火气的法典。

  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浸润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守护幸福生活的各个层面,将依法、有力护航美好生活。人们关注民法典的热度有多高,对法治保障下的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就有多强。由此可见,民法典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保障,是美好生活的刚需。

  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廉洁司法等问题,着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法者,国之重器;公正,民心所系。司法权威固然离不开法律的威慑力和强制力,但最根本的在于公平正义。当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过程中,必须推进司法公开,以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制约,保证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必须确保司法廉洁,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社会管理的“法律之手”运用好、落实好,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民法典的关怀和温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充满活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新规最终落到实处,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培训,让审判执行人员准确认识和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特别是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及时掌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法、理、情有机地融合起来,给当事人一个明明白白、合乎法律的审判结果,让民法典的每一条规定切实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此外,还应该全面系统清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起草、编纂一批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民法典要实施好,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典。一位哲人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是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把宣传民法典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普法工作,结合审判执行,通过巡回办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及司法援助、司法救助、司法建议等工作,把民法典送进学校、社区、乡村、企业等,让群众从具体的案例和法律条文中,学懂弄通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入千家万户,“飞入寻常百姓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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