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一“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受审
2020-07-10 14:14:05
 

  中国法院网讯(皮曼婷 詹佳)7月9日,江某汉等八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江某汉、江某清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向工程开发商、小微企业等被害人违法放高利贷,并拉拢、纠集被告人胡某杰、彭某、冯某、何某等人为其非法讨债,以威胁、恐吓、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占场子”等方式索取超高利息。为牟取暴利,江某汉等人采取“砍头息”、强行索要违约金、“以贷还贷”“转单平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让被害人陷入“套路”;被害人不能支付高额利息时,以辱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纠缠、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迫使或诱使其签订抵押协议、借条,企图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合法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江某汉等人以“以贷还贷”“转单平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实施“套路贷”犯罪,并逐步形成以江某汉为纠集者,江某清、胡某杰、何某、冯某、彭某、严某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多个罪名。

  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较为复杂,当日庭审持续了12个小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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