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43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2020-07-10 22:57:53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是全国两个“全域”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直辖市之一,辖区内共有22家试点法院,包括4家中级法院,1家专门法院,17家基层法院(含北京互联网法院)。试点样本层级丰富,种类多元,同步参与的法院数量位居全国首位。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和对下指导,有效融合“多元调解+速裁”“诉源治理”“互联网+司法”等工作经验,结合疫情防控现实需求,以“四个强化”统筹引领,有序推动全市法院稳步开展改革试点。

  一、强化统筹管理,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该院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作为全市法院重大政治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高院党组领导下,各院“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全市法院目标一致、同步启动、一体推进。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管理。该院成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指定督查办为改革试点协调机构,进行归口管理,牵头督促试点任务具体落实。细化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期限,阶段性督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建立改革试点的公示监督机制,已发布3期试点工作情况公开报告。实行统一“对上”报告反馈和“对下”监督指导,实现改革试点成效、问题和建议“整体反馈、条线直通”。

  二是建立统一试点模式。严格对标最高人民法院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审核批准,推出北京法院“1+6+1”改革试点模式,即全市1个统一工作安排,6个统一实施细则,1套统一数据系统,要求各院必须在该模式框架内开展工作。制定全市法院统一适用的裁判文书、程序转换等“一揽子”诉讼文书模板,进一步促进试点举措规范落地。

  三是开展统一专项培训。组建改革试点培训授课专门小组,强化内容解读和政策引导,已面向全市法官开展1场专项工作部署会,1场试点介绍发布会,6场线上专项培训和2场线下政策解读,发布北京法院改革试点配套解读说明4份,印发涉及15项改革试点文件的政策材料汇编,确保各院“吃透”试点精神和内容。

  二、强化对下指导,确保具体举措符合改革精神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各院探索符合司法实践的具体举措和操作规程,同时强化对各院创新机制的审核把关,确保“全域”试点始终与最高人民法院改革试点精神保持一致。

  一是建立试点举措的报备审核机制。建立试点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立案庭、研究室、审管办、技术处、督查办为主要成员单位。改革以来共审核备案22家法院57份规范性文件,有效避免政出多门、口径不一;严格把关下级法院上报的25项创新举措,对偏离改革试点精神,忽视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一律制止整改,对着力提升群众体验、促进审判质效的及时指导推广,努力推出亮点明显、切实可行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二是建立对下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改革试点运行的“专线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各院指定专门联络人员对接市高级法院督查办,按月报送亮点举措,反馈试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至今共搜集各院反馈五大方面71个问题,收到改革建议42条,统一筛选回复24次,对无法及时解答的问题,进行梳理整合,集中请示最高人民法院。

  三是建立试点宣传的严格把关机制。紧紧围绕“绝不能认为开展试点就是为了给法院卸压减负,坚决防止以减损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换取审判提速增效”的价值取向,强化对各院试点宣传的把关审核。试点以来谨慎筛选通过各院改革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效宣传稿20余篇。4月23日,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域”改革试点情况,20余家媒体进行报道,1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线观看,全国人大代表闫建国、李勇撰文对北京法院改革试点“点赞”。

  三、强化效果检视,建立规范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

  坚持“边推进、边检视、边改善”,将试点成效检视与深入推进改革相结合,实现以数据统计呈现试点动态,以绩效考核推动举措落地,以经验推介促进改革创新。

  一是建立专门试点数据提取系统。研发上线贯通北京三级法院的全国首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统计分析系统”,嵌入104个涉及改革试点的关键数据指标,全面覆盖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改革数据公开透明、动态更新、实时呈现、随时提取,有效促进市高院对“全域”改革成效的宏观研判和微观指导,实现全市各院在推进改革上有参照、有比对、有提升。

  二是建立试点专项考核机制。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点工作,单列纳入全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合理”“简明有效”的原则,拣选涉及五大改革试点任务的8小项关键性指标作为考核内容,同时提高考核权重,增加分值比例,切实督促试点内容有效落实。

  三是建立统一经验推介展示平台。开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系列信息”专栏,总结梳理全市各院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和工作亮点,目前已推出22家法院55期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专刊《北京法院一体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肯定北京高院做法。

  四、强化衔接配套,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

  将改革试点作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与“多元调解+速裁”“诉源治理”“互联网+司法”等前期改革有机结合、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前序改革的经验优势和丰富成果,以改革系统集成实现试点成效最大化。

  一是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将司法确认、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等改革任务融入“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健全“分调裁审”衔接机制,各院普遍建立速裁、独任法官快速审理团队。1-5月,全市基层法院调解成功案件与速裁结案共71210件,占同期民事结案量的64.5%,用19.7%的民事员额法官化解了64.5%的民商事纠纷;全市中级法院普遍成立独任审判团队,二审独任制适用率达25%以上,平均审理期限30天左右,审判质效较改革前大有提升。

  二是健全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将改革试点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积极对接北京“吹哨报到”改革,实现“纠纷源头治理”与“案件繁简分流”的相互促进。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收案较去年减少72538件,同比下降26%,社区治理类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收案同比分别下降70.2%和66.4%。

  三是完善在线平台建设。结合抗疫需要,建立“北京云法庭”,全面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2月3日至5月15日,全市法院网上庭审66413次,涉及案件78713件,开庭总时长54498.23小时,每案平均时长0.7小时,日均开庭910次,日均开庭案件数1078件,单日开庭最高达1907次,最高案件量达2430件,适用电子送达的民商事案件133372件,适用率达60.93%。

  四是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结合试点工作精神,优化完善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一体化系统”,建立“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机制,快速响应群众最为关注的电子诉讼、程序转换等问题,群众诉求期限内办结率由之前的72.35%逐步上升到100%,满意率从年初的55.32%上升到69.1%。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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