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37号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化规范管理 提升保障水平
探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新模式
2020-07-10 23:27:5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打造专业化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为目标,坚持“因岗录人、创新管理、加强培养、全面保障”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提升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水平,初步构建起“一个体系、三个机制、两个标准”的人员管理机制。自2016年起,该院共分批招聘90名优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充实到审执一线和综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结构大幅优化,队伍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建立“一个体系”,拓宽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发展空间

  该院探索建立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单独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岗位定级暂行办法》,将书记员岗位级别设置为三级九等,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在同一岗位等级内,由低到高分设三等、二等、一等三个等次。初级书记员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期晋升,中高级书记员比例实行定额制管理。其中,中级比例不超过书记员总数的60%,高级书记员比例不超过书记员总数的20%,辅警等级晋升机制参照书记员执行,保障年轻干警充分的晋升发展空间。

  二、健全“三个机制”,实现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

  一是优化人员岗位配置机制。坚持因岗录人、广纳良才。该院根据岗位空缺科学制定招录计划,规定书记员和辅警(退伍军人除外)必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对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等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专业人员笔试时适当加分。坚持动态定岗、双向选择。实行人员岗位动态交流机制,首次定岗坚持人岗匹配、专业对口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工作履历进行适岗分配。经过一至两年岗位锻炼,后续岗位交流坚持司法辅助人员与员额法官、审判执行团队“双向选择”原则,既充分尊重司法辅助人员个人选择权,又将主审法官或审判团队转变为被选择方,倒逼员额法官和审判团队改进作风、提升质效。坚持定期交流、锤炼队伍。对同一职位任职满一定年限的聘用制书记员,进行交流轮岗,丰富年轻干警多岗位工作经历,提升队伍业务素养。

  二是建立“分层管理、立体监督”的人事管理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协同管理。该院政治部建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档案,承担编制岗位管理、干警岗位调整、工作绩效考核、教育培训等职能;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负责聘用制干警日常办案工作保障以及相关费用拨付;机关党委负责干警所在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日常管理;监察室负责对司法廉洁等方面管理与查处。强化用人部门具体落实。按照“谁使用、谁教育、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聘用制人员分配至各业务部门,组织关系随即转入,实现政务管理和党务管理“双同步”。用人部门负责人和审判团队的主审法官根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试行)》中确定的书记员工作权责,对辅助人员进行业务管理考评,实现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机融合。坚持积极引导自我管理。尊重年轻干警的自主性,引导书记员根据业务类型组成业务技能自学小组,交流分享工作经验;督促实现个人提升,聘用制辅助人员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率达22%,客观题考试通过率达50%,通过继续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达到22%。

  三是形成积极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考核管理。采取政治部、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等职能部门与用人部门、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共同考核的方式,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全面性。考核工作具体分为试用期满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三大类,实现多角度、全方位、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聘用制辅助人员职级晋升、待遇提升与工作业绩挂钩,建立“重平时、重绩效”的动态考核机制:试用期满依据拟聘干警试用期考核等次确定是否聘用;按照季度考核结果确定相关待遇及年度考核等次;将年度考核结果与等级晋升挂钩,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方予以晋升等级,年度考核优秀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在确定中级、高级等次时给予优先晋升机会,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关联,有效实现考核的激励导向。

  三、坚持“两个标准”,完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保障机制

  坚持关注成长、关注培养、关注业绩,同等考核、同等生活、同等待遇原则,在职业培训教育方面,实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与在编干警同等标准;在薪酬待遇方面,坚持按高标准核定。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制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前培训方案》,打造专门培训平台,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纳入单位年度教育培训整体安排中,实现与在编干警“同学同训、一体培养”。二是落实福利待遇。完善聘用制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高标准核定薪金待遇,书记员工资参照三门峡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标准就高核定,辅警工资参照书记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核定后,书记员和辅警工资待遇比同级行政单位同类人员高40%;将聘用制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实现辅助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完善聘用制辅助人员薪酬结构,在现有财政预算内逐步推进“文明奖+加班补贴”的奖金津贴制度改革,实现聘用制辅助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对困难干警及时给予生活关怀,提升个人归属感,鼓励干警积极发展兴趣爱好,全面展示个人风采。三年来,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留岗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32%的司法辅助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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