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男子非法狩猎野生鸟类被判拘役两个月
2020-07-17 08:51:54
 

  中国法院网讯(胡艳兰)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持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重要意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抓两只没什么大碍,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判处被告人丁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丁某,35岁,务农,残疾人。2020年1月份,他在平江县城关镇街道购买了一张捕鸟网,长15米、宽4米,网眼约为5公分×5公分大小。2020年1月22日,丁某用竹竿将该捕鸟网竖立放置在张某老屋前面的田土中。2020年1月27日,平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丁某现场抓获,当场查获捕鸟网一张,并在丁某家中查获被捕的野生鸟类6只。

  经平江县林业局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股认定,丁某使用的狩猎工具捕鸟网属于禁猎工具,捕获的6只鸟类属于疑似鸽形目斑鸠类的野生动物。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被告人丁某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坦白,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系残疾人,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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