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赌气拒付孩子抚养费 法官释法促执行

2020-11-04 09:44:23
 

  中国法院网讯(丁岚)10月28日,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孩子的父亲朱某将12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2018年9月,家住定远县的朱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母亲王某抚养,朱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朱某在支付女儿一年抚养费之后,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再支付。随后,王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支付其女儿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走访发现,双方离婚时因家庭琐事和争夺女儿抚养权积怨较深,虽然朱某在某公司工作,每月有固定收入,但因王某经常借口孩子需要规律的生活习惯为由,阻挠朱某在女儿寒暑假回家暂住,导致朱某不愿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官考虑到抚养费的执行存在长期性,如果简单对朱某的财产进行划扣,其后续仍可能会因与王某的矛盾继续拒不履行,且父母的关爱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关键。执行法官遂决定对朱某进行积极劝说,督促其自觉履行。

  10月28日,执行干警来到某公司找到了朱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与朱某交心谈话,耐心地释法明理。经过执行法官的教育批评,朱某羞愧低下头,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并承诺以后将按时给付。随后,朱某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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