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努力做终本案件“终结者”

2020-11-18 08:33: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统 朱利明
 

执行干警讨论执行工作方案。 张梦瑶 摄

执行干警到当事人家中主持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张梦瑶 摄

  近年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围绕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行工作中终本案件管理“老大难”问题,组建专门团队,精准分类摸底,主动出击执行,强化源头管理,探索实践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该院累计恢复执行完毕终本案件3913件,到位金额14.5亿元,终本管理质效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台州市第一,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执行团队:从“游击队”到“正规军”

  长期以来,终本案件管理被习惯性当做办理初执案件的附属,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通常由一名执行干警负责从立案以后的所有执行程序。

  近年来,由于执行收案攀升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大,这种一跟到底的终本案件管理模式弊端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终本案件导致执行人员经常在新案办理和管理老案之间疲于应付,出现两头都要顾却往往两头都顾不上的问题,由此带来投诉、信访等一系列问题,甚至还有可能产生随意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不规范执行的风险隐患。

  徐帅是天台法院一名青年执行员,在执行一线办案六年多,平均每年要办理新收案件350件。2018年以前,他还要管理近1500件前任执行员留下的终本案件,日益沉重的终本案件包袱是他最大的焦虑。平时工作中,尽管他每天都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可还是无法平衡好办新案和管老案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对终本案件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愿望也最为强烈。

  天台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卫在执行战线工作十多年,对终本案件管理有着切身的体会,他认为,“终本案件管理最大的问题是基数庞大,办理一件案和管理一批案之间的思维方式和事件操作是量变引起质变的关系,必须将两者进行有效区分,而不是简单的附属关系,才能最大程度理清思路,理顺管理方式,促进终本管理工作良性循环。”

  2018年初,带着对问题的思考,该院启动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模式改革,建立独立与初执案件的终本管理模式,成立专门的终本管理部门执行二科,抽调5名优秀干警和4名辅助人员组成老中青搭配的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将分散在执行人员手中历史以来的所有终本案件全部剥离,同时还要将初执案件终本后也立即移送终本管理部门,真正实现专门的部门专业的人管理终本案件,彻底结束“游击式”管理方式,也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执行人员的办新案和管老案之间难以平衡的问题。

  终本案件剥离后,改革的效果立竿见影,专门负责办理初执案件的徐帅表示,改革后办案精力更加集中了,办案思路也更加清晰了,2018年1月以来,他累计执毕759件,执行完毕率逐年提升,处置房产71套,到位金额2.7亿元。

  ■精准分类:从“糊涂账”到“精细账”

  据统计,截至2018年1月,该院终本案件有2万余件,加上每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有200件左右。如果只是简单的集中终本案件,那么只是转移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面对如此庞大的终本案件“堰塞湖”,必须想办法对终本案件进行“瘦身”,提取隐藏在2万余件终本案件中的“最大公约数”。

  如何“瘦身”?该院给出的答案是大数据分析、精细化分类。

  终本管理团队成立后,立即着手对执行局移交过来的终本案件材料结合执行办案系统进行数据汇总,按照当事人姓名、住址、案由、执行标的、财产情况、执行情况等要素进行逐案造册,形成电子化终本数据库台账,成功实现终本案卷“脱卷管理”。终本数据库是终本案件管理基础,对终本数据库的精细化分类程度决定最终的“瘦身”成果。

  首先,该院按照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主要是房产)将终本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财产尚未处置案件,另一类为无财产案件。

  其次,筛选有收入可供定期提取案件为一类。

  再次,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再分类:个案(被执行人未执结案件数在三件以下)、批量案件(被执行人未执结案件数在三件以上)、主要财产已处置仍未执毕案件。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个案是整个终本案件管理的重中之重,定期提取收入案件需要进一步集中由专人办理,批量案件、主要财产已处置仍未执毕案件则相对比较轻松。”终本管理组负责人叶占锋说,“领导一开始让我带队,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管理好,现在对终本库进行精细化分类后感觉家底摸清了,重点突出了,工作思路也清晰了。”

  在团队分工上,叶占锋主动挑大梁接手的案件情况最复杂,管理难度最大的有财产尚未处置案件,这些案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难以处理涉案财产。定期提取收入案件则由胆大心细的执行干警厉忠委负责;剩下的案件则按照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划分,交团队其他成员负责。

  “按照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案件分工的好处非常明显,当事人可以按照地域第一时间找到管理人员,哪怕20世纪90年代的终本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快速找到管理人,而寻找管理人员以前是一个大问题。”叶占锋说。

  终本案件精细化分类的另一个好处是执行措施更加精准化,还顺带解决了以前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如执行曝光是法院执行中常用的惩戒手段之一,但有限的曝光数量总是会让部分当事人感到遗憾,这样的遗憾由于客观因素制约一时无法解决。

  终本案件精细化分类后,该院的执行曝光转为主要公布批量案件被执行人,惩戒的目标也从原来的曝光失信转为向全社会发布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警示,不仅解决了“选择性曝光”问题,还主动参与了全社会交易风险提示,得到群众的广泛点赞。

  ■执行举措:从“一方面”到“方方面”

  长期以来,执行工作的习惯是被动等待当事人提出要求,这不仅不符合执行工作的初衷,也影响群众对法院的评价。

  沈玲钢是天台法院终本团队负责苍山片区的管理人。以前,经常一到办公室,都会有当事人在等他,有时候能碰到他,有时候也碰不到。特别是工作忙的时候,根本没时间在办公室,当事人就找不到他,有的来了很多次也找不到,次数多了当事人就不理解,类似的投诉和抱怨时有发生,老沈也觉得很冤,“每天光坐在办公室也不行啊,被执行人不会把钱主动送过来。”

  人均5000件左右的终本案件需要管理,哪怕每天有千分之一的当事人来法院,也得5个了,作为终本案件,与当事人做好沟通交流又尤为重要。

  “与其等当事人找法官,不如法官等当事人!”王卫表示,“终本管理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零散的接待效率低下,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等弊端,必须寻找更加主动的方式解决问题。”于是这一理念催生了“坐诊式”接待改革。终本管理团队每名干警每周固定半天时间到专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非执行接待日则除了紧急情况外不再接待当事人,集中精力办理案件。

  一开始大家有顾虑,担心一周接待一次不够,当事人临时过来,找不见影响不好。没想到经过三个月时间磨合后,很快证明这种顾虑是多余的。该院用完善的接待提前告知制度,严格的固定接待制度和在紧急情况下电话联系方式,使当事人很快就意识到这个双赢的解决办法,并迅速接受了全新的接待方式。由于效果显著,这种接待制度拓展到了新案办理。

  终本案件定期查控是法律规定,该院将定期查控更加细化为循环查控。在团队内部设立专门的查控岗,安排专人负责,以年份为单位,循环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上级规定半年查一次,循环查控一个月就能完成所有案件的查询。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予以冻结,对超过执行标的10%的,或单个账户金额超过1000元的,一律予以扣划。

  洪昌坤是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该行在天台法院有很多未执结终本案件,这几年中他深深感受到了法院终本案件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和力度。“我们现在几乎每周都收到法院转过来的钱,有些甚至不知道是那个案件来的,有时候钱虽然不多,但体现的是法院对终本案件的高度重视。”

  “循环查控、账户一律冻结,通过我们的主动出击可以将执行压力时时刻刻传导至被执行人,让那些侥幸通过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和存在侥幸心理企图打持久战的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威慑。”王卫表示。

  ■执源治理:从“限源头”到“去库存”

  被执行人某橡胶公司2014年起因债务纠纷被起诉至全国各地法院,涉及案件50余件,主要财产厂房首查封为外地法院,抵押债权案件亦在外地,多年来因为涉及厂房违章、租赁、腾退、处置权等一系列原因导致迟迟无法处置,堪称疑难复杂案件教科书,其中有20余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因无财产处置无法执行到位。

  叶占锋接手后,向首查封法院发函取得处置权,5次赴现场看样了解情况,处理租赁关系,赴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拍卖后的过户问题,联系抵押债权人协调农民工工资优先权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在2019年将厂房进行司法拍卖,最终顺利拍卖成交,执行到位金额4450万元,26名农民工通过优先权受偿全部工资款,执结案件23件。

  该案是近年来终本管理团队集中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三年多时间里,终本团队主动开展查封财产集中处置、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三大战役”,先后开展集中执行近百次,成功处置厂房17处,历史遗留的工业厂房基本处理完毕。拍卖房产149套,历史积案清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实现执法办案轻装上阵,实现良性循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强制执行实现终本管理“去库存”的同时,防止初执案件随意流入终本库也是关键,畅通终本案件退出机制更是实现终本管理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

  为了防止初执案件“甩锅式”流入终本团队,该院有一个特有的对初执办案人员的考核指标,叫月完毕案件数。

  鲍立波是该院初执团队负责人,局里对他们团队的要求是平均每人每月执行完毕15件,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这个考核数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是我们对历史结案率进行统计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得出的一个工作任务,正常情况下绝大多数干警都能完成,但如果不努力的话想完成也不容易。”王卫表示。

  陈武斌是终本管理团队成员,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接收终本案件,初执案件结案移送前必须先经过他的审核,而且是“一案一审核”:查控是否到位,财产是否已处置,现场调查是否已经进行,执行措施是否穷尽,所有这些条件都达标的情况下才能顺利移送到终本团队,否则终本团队将予以拒收。

  被执行人浙江某实业公司,有终本案件21件,涉及执行标的额30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终本团队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关联案件查询功能综合掌握企业总体资产及负债状况,判断该企业属于名副其实的“僵尸企业”,遂将该公司打包移送破产并成功立案,顺利实现21件案件退出执行程序。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累计排摸出“僵尸企业”51家,涉及执行终本案件300余件,均已移送破产处理。

  在畅通企业法人破产过程中,该院还利用台州法院个人债务清理试点,探索执行不能的涉及自然人案件退出执行程序试点,自2019年以来,先后共移送周某等7人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促进63件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执行不能涉民生案件,该院则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已累计为15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9.7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温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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