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胡良银等3人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20-12-03 09:24:20
 

  中国法院网讯(刘方银)2020年11月30日上午,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良银、刘志宏、林波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胡良银等3名被告人四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胡良银、刘志宏、林波相互勾结,形成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临澧县澧北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谋取不当利益,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共从事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严厉打击恶势力嚣张气焰,确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临澧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快审理、从严打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胡良银等3名被告人四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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