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巨头的垄断思维,要警钟常敲
2020-12-18 08:51: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互联网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能行稳致远。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报道,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处罚决定,对经调查核实为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三家企业均回应表示,接受处罚并积极整改落实申报工作。

  反垄断法是一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法律。国家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有关部门就必须亮出监管“指挥棒”,以国家强制力进行干预,以达到降低市场集中度、平衡市场结构的目的。

  互联网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能行稳致远。互联网企业不仅要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而且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要停止任何可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错误行为。要切实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反垄断法律规定,加强内部的反垄断培训。要通过定期开展自查纠正不合法行为,确保企业和员工的行为合法合规。

  互联网企业反垄断监管工作力度亟须持续发力。首先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国家层面已经作出了努力。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信息;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完成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信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能设计出一套更加公正公平的反垄断体系,治理互联网领域的垄断乱象。其次,需要强化规范管理。互联网行业的大规模发展和风云变幻,给反垄断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涉嫌垄断行为的个案情况千差万别,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绝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准确把握行业竞争特点的基础上,全面评估有关涉嫌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依法作出公平公正处理决定,才能让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公众心服口服。

  互联网企业想要争取更大市场,为自己赢得竞争力,与其采取各种垄断的违法方式,不如以合作、开放、包容的姿态投身于良性竞争的大环境中,集中金钱、时间和精力开拓创新,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争取更多增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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