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规范:执行质效提升之道
2021-12-01 08:54: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娇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执行机制改革

  “长期以来,执行队伍人员老化、业务能力差、管理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制约着执行工作发展。面对新收案件高位运行、人员青黄不接的客观现实,院党组克服重重困难,配齐配强执行力量,配备员额法官10名、司法辅助人员37名,为执行办案提供了坚实的人员保障。”该院执行局局长刘拴东说。

  该院坚持将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积极推进执行机制改革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治本之策,在执行局设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团队和执行异议复议审查团队,全面推行“3+1”(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执行团队办案模式,进一步优化团队之间任务分工,细化团队内部权责清单,打造了一条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前后环节互相监督的执行“流水线”。

  今年以来,该院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了21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到89.49%,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至90天,各项数据指标持续向好。

  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非常感谢法院将我们的钱执行到位。”11月18日上午,王某等5名申请执行人领到共计6868.84万元的执行款,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执行案款的高效、安全发放,离不开执行“最强大脑”发挥作用。该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案款管理”平台,实时抓取执行款到账情况,按照“能发尽发、能发快发”原则,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案款到账30日内必须履行款项发放手续,进一步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对超过30日到账未发放案款第一时间发起系统督办,实现案款动态监管。今年以来,鄂尔多斯中院已发放执行款2.29亿元。

  该院突出执行指挥中心的核心枢纽作用,统筹推进流程节点督办、资源统一调配、执行质效统计、执行款物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按月定期发布《执行指挥中心监管通报》,逐案加强流程管控,各个节点互相监督,全面提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

  该院突出制度建设的精细化管理作用,制定出台《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程序指引》《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办法》《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规范,编写《立案、审判、执行流程风险提示与操作指引》,执行规范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推动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报告局长,申请执行人杜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及相关人员已准时到达,腾房行动准备就绪,请指示。”“开始行动!”

  2021年8月16日上午10时,鄂尔多斯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连接到了乌审旗的腾房现场。执行过程进行顺利,不到2小时就成功完成了腾房工作。

  该院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网上办案办公、数据指标管理、政令上传下达、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区域协作和执行事项委托等功能。执法记录仪、单兵、车载系统覆盖到每一位执行干警和执行车辆,实现执行实施权运行的实时指挥和全程留痕。借助新媒体平台,及时通报执行工作进度,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实现了执行工作线上线下一盘棋。

  该院按照执行工作“五化”建设目标,坚持“办案最公、用时最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最强”工作要求,在执行指挥、工作力度上用足内力、巧借外力,着力提升执行效果。坚持集中执行与日常执行相结合、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先后开展“春季攻势——护航民营企业”“夏日雷霆——维护金融稳定”“秋季风暴——保护国资安全”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执行一批涉民营企业、涉党政机关案件。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共有涉企业案件5953件,执结3087件,执行到位金额42.99亿元;共有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50件,申请执行标的额6.97亿元,已执结32件,执行到位金额2.52亿元。

  牢固树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该院强化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作用,对涉企案件、涉府案件、同一被执行人案件、同一申请执行人执行案件、多重关联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等统筹安排、统一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完善以评分为基准的综合管理评价体系,每周通报、按月排名,将案件质效、工作量与个人绩效挂钩,将考评结果作为入额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以业绩考评推进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