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奋力谱写巡回法庭司法为民新篇章
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 马岩
2022-03-24 08:48: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大真理力量、独特思想魅力和磅礴实践伟力,领航法治中国阔步向前,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人民立场在司法领域不断形成生动实践、取得扎实成效。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上是人民的理论,人民立场是贯穿始终的根本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既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司法工作必须恪守的最大逻辑。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机构,离人民群众、矛盾纷争和“急难愁盼”更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奋力谱写巡回法庭司法为民新篇章。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这一根本宗旨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深刻把握巡回法庭设立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背景,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基本问题,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应有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坚持人民至上中牢牢把握巡回法庭正确政治方向。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高度统一的,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立场的最集中体现。巡回法庭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处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进巡回法庭工作,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永葆鲜明为民底色,将实现好、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将党的领导、人民至上贯彻和体现到巡回法庭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巡回法庭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在巡回法庭改革创新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特别是公正司法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人民群众不仅注重裁判结果的实体公正,也更加关注程序公正、审判效率和司法参与。同时,随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巡回法庭的案件结构、人员组成等都将发生变化。要正确把握改革目标与价值导向,牢记巡回法庭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巡回法庭职能新变化,秉持人民立场、带着群众感情研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紧扣巡回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在执法办案中践行人民至上的宗旨使命

  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对人民群众而言,都是“天大的事”,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司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也是践行司法人民性的关键所在。巡回法庭坚持人民至上,要始终厚植为民情怀,突出“为民”和“公正”主线,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审案细致、判决精致、服务群众极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方位、多维度的公平正义。

  展现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在执法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不仅要实现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还要在每一个诉讼过程和司法行为中为老百姓着想、替老百姓考虑,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度、力度,也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实现国法天理人情结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当然,在利益和价值多元的时代,裁判结果可能无法让所有案件当事人都满意。但是,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司法人员踏实公正的工作作风,平等正当的诉讼程序,受到尊重和保障的诉权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巡回优势,赴争议发生地调查、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不断健全完善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诉讼服务窗口接访制度,认真细致倾听、充分全面回应当事人诉求和呼声,依法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树立鲜明导向,在更广更宽范围上促进公平正义。司法公正需要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判实现,特别是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明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发挥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弘扬精神的关键作用,从而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上促进公平正义。第三巡回法庭的巡回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社会发展程度高、新型疑难案件多、案例资源丰富。要发挥巡回区案件资源丰富的优势,建好巡回区典型案例发布平台,积极探索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深刻理解法律的丰富内涵和社会的复杂情势,在公平正义的指引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更多典型案例。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强化裁判文书说理,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发挥好“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作用,以典型案例的“小切口”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典型案例的专业理性实现司法的人民性。

  提升司法效能,让公平正义提速增质。“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人民群众对社会正义的维护是有时限期待的。提升司法效能既是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一环。2021年,第三巡回法庭组织开展“百案攻坚”专项行动和“双评促优”(案件质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评选)专项活动,进一步夯实“五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通过内部挖潜增效将司法的人民性推进最后“一公里”。今年,第三巡回法庭将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常态化开展“双评促优”活动,不断建立健全收案分析引导机制、案件动态管理机制、结案协调指导机制、均衡结案考核机制,强化案件的统筹、管理和调度,既关注案件的总体指标,又关注每个案件的进度和质效,努力实现审判工作良性运行,让人民群众期盼的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到来。

  三、在便民利民中彰显人民至上的永恒追求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强化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建设是第三巡回法庭的重点工作,也是第三巡回法庭深化司法为民的重要着力点和关键结合点。

  推动长三角司法工作一体化,促民惠民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从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即“长三办”)设在第三巡回法庭伊始,第三巡回法庭便将为长三角地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作为应尽之责。我们以“长三办”为支点,协调长三角地区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工作规范》,建立“一网统管”诉讼机制;组织召开“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指导长三角地区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充分运用长三角地区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优势,优化长三角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一体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监管、查封、处置,用看不见、摸不到的信息技术网络,让人民群众期盼的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到。下一步,第三巡回法庭将进一步加强“长三办”自身建设,强化有关举措的跟踪问效,谋划推动更多更好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在长三角地区实现“一体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随处可及。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纾民忧民怨。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前沿阵地,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打造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既是精耕改革“试验田”、当好改革“排头兵”的光荣使命,也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具体行动。2021年,第三巡回法庭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打造非现场、不接触、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关门不停摆、线上智慧行”;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立案申请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关联制作二维码置于诉服大厅,以“小贴心”实现“真便利”;做亮做实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拳头”产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进入专家队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第三巡回法庭将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巩固拓展“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建设成果,吸纳更多领域专家进入志愿专家队伍,不断创新诉讼服务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努力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建设,复民意民盼。少年审判工作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是体现司法人民性的重点和亮点。2021年,第三巡回法庭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挂牌为契机,深入巡回区调研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统一、少年司法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帮扶救助全覆盖等重点突出问题,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第三巡回法庭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系统研究谋划、积极主动发挥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总结、提炼巡回区法院可复制、可推广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和特色品牌,深入开展“三巡微课堂”、模拟法庭进校园、开放日等活动,用司法呵护未成年人,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孩子安全成长、健康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