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订单式”法律志愿服务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2-12-30 15:24:02 | 来源:拉孜法院
 

  近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上级人民法院和宣传部门正确指导下,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法律志愿服务队秉承“加强法治熏陶,建设文明农村”理念,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积极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强化“以案释法”,突出“订单式”这一特色做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紧跟时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占领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农牧民群众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谋划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律志愿服务品牌

  近年来,拉孜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年均增长率超过5年保持25%以上,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涌入法院,案件类型比例也趋于平均化,某一类型案件占比超过5成以上的现象不再发生,从侧面印证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正在朝着个性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对此,县文明办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的始终,共同积极谋划,推出了“订单式”这一法律志愿服务的特色品牌,确保实现“人民群众需求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法服务”的主旨。

  坚持以法官为主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法律志愿服务队伍

  为有力推进“订单式”法律志愿服务特色品牌,保证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充足,有能力满足群众的“订单”需求,拉孜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机关实际,充分发挥员额法官日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础优势,成立了以员额法官为主力,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为协助力量的法律志愿服务队。

  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组成人员历经更迭,目前8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7名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4名司法行政人员等27人,组成了一支阵容强大的法律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七成以上人员出身法学专业,八成以上人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人均办案数超过80件,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九成以上人员掌握双语审判技能,能够熟练使用本地民族语言和藏汉双语法言法语。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较为出色,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不仅能够胜任一般性宣讲、咨询等工作,而且能够为群众依法提供诉讼指导,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帮助群众少走“弯路”,减轻群众诉讼成本。

  此外,法院党组和党支部高度重视志愿服务队素质提升工作,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院“五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法官讲坛”特色做法,组织员额法官每月开设一场讲坛,向全院讲解法律法规、传授审判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志愿服务队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已开展5场讲坛,受训干警人数达到110余人次。

  坚持以实践为指导,在实践与创新良性互动中提升志愿服务成效

  项目总体运行良好。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接收人民群众“订单”46件次,全部完成办结。按照订单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08场,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1个乡(镇)、99个行政村,受宣教群众人数达到5.6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提供诉讼指导800余人次。

  实时拓展项目内容。坚持一边实践、一边创新,始终不停下创新的“脚步”。推出系列创新措施,不断深化“订单式”举措。设立乡(镇)巡回审判点,制定法官包乡制度。2021年,党组结合“一站式+点线面”司法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沟通联络,在除县城驻地、法庭驻地外的9个乡(镇)建立巡回审判点,完成巡回审判县域全覆盖既定目标。巡回审判点与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联动,收集辖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反映需求、提出“订单”的渠道。党组出台专门制度,8名员额法官挂包11个乡(镇),负责办理各乡(镇)提交的“订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压实了工作责任。

  推出“法官名片”创新举措。8名员额法官按照包乡区域向辖区群众发放名片4500余张,450余名群众通过名片,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使法律志愿服务不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做到了志愿服务时时在线、事事解答、处处守护、面面俱到。

  制作发放《劳务合同范本》。针对部分群众知识水平低下等实际困难,专门组织民事法官制作了集劳务内容、合同期限、劳务报酬、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详尽内容的藏汉双语《劳务合同范本》。在宣讲活动中,针对《范本》成为“抢手货”的实际,及时加大印制量,发布公告邀请群众到县法院领取《范本》,先后发放《范本》3500余份。

拉孜县人民法院法律志愿服务队服务掠影 

  开展专题法律服务。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巡回宣讲活动。自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来,院普法办每年制定专项计划,按时启动“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并且为此制作专题宣传材料。截至目前已开展3轮巡回宣讲,开展宣讲61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超8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8千余册、宣传海报6千余组。

  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法律志愿服务队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在街面设立宣传点、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海报、手提袋等法律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八项举措”,作为法律志愿服务队一项重点工作,深入田间牧点,为36名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立案4件。

拉孜县人民法院法律志愿服务队服务掠影

  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选派法官分赴幼儿园、小学、高中等开展“法治课”6场次,深入校园开设模拟法庭2场次,邀请学生列席观摩庭审1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打造“互联网+普法”新模式。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及时推送重大、典型案例信息,提高庭审直播率,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依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让群众能够及时、方便了解案件情况,拓宽普法新途径。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提讯,将庭审由线下搬到线上,以全新方式将庭审现场延展为普法课堂。通过应用互联网,达到法院和群众的互动,及时发布普法、审判、诉讼服务信息,形成普法工作新模式。

  坚持以实效为导向,将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志愿服务是否做到位的重要“标尺”

  自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并开展志愿服务以来,志愿服务组织领导有力,服务力量充足,服务内容精准,覆盖范围广,创新推出多项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满足了群众需求。通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除了增进了群众对生硬的法律法规的生动理解,更加解决了群众对绿色通道、司法确认、跨域立案、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司法为民政策“理解难”的问题,部分群众通过宣讲解决了认识层面的问题,走进法院切身享受到了相关政策。众多群众在法治宣传现场或提问咨询维权渠道、或提供起诉材料申请立案,法律志愿服务队依法依规或在现场接受材料帮助立案、或指明诉讼渠道帮助维权。一些纠纷高发地区的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合同、责任纠纷等的法规,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为下一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提升了意识、丰富了知识,为下一步降低成讼率奠定了基础。

  二是助力了法治建设。结合“一站式+点线面”司法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法官每到一处巡回审判点,便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两委”班子座谈,并开设相关专题讲座3场,引导相关组织和人员依法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调解能力。今年以来,法律志愿服务队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养老诈骗专项整治等4项内容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引导群众积极揭发黑恶势力、提供犯罪线索,推动人民群众依法信访,提升人民群众防诈骗意识与能力。

  三是受到了上级肯定。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工作以来,拉孜法院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间2次经自治区文明办复查合格,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经团市委认定,被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法律志愿服务更是得到自治区普法办的肯定,授予分管领导“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对法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高度赞誉,对此项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

  四是增强了为民意识。全院向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建设工作看齐,众志成城、勠力同心,涌现出了众多司法为民的生动事迹。如,被人民群众赞为“最美法官”的德吉央宗法官,在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后,不忘为民初心,坚持将为民司法贯彻始终,为未成年残疾儿童联系多方救助机构,为其谋求了在自治区康复服务(托养)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的机会。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文章转发量、点赞量创新高,20余名群众评论称赞并纷纷将其赞为“最美法官”

  五是积累了宝贵经验。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开展宣传活动超过百场,积累了宝贵的宣传经验,新老干警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法官带领志愿队其他成员与群众沟通、向群众宣讲、为群众办事,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志愿服务始终,优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干警间传播、在实践中发展,为未来进一步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奠定了基础、提供了遵循。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