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老残弱”司法权益!
温州中院召开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线上新闻发布会
2022-12-30 22:19:1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家住苍南马站的黄老汉在转账时不慎将5000元误转入他人账户、因意外伤害全身瘫痪的孙某起诉与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妻子离婚、未成年人温某父亲要求代管财产……

  老年人的数字诉讼鸿沟如何跨越?

  残疾人的婚姻自由如何保障?

  未成年人权益如何最大化保护?  2022年12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新闻发布会,通报的《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及十大典型案例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答案。本次发布会通过温州中院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平台全程直播,累计4.2万人次线上收看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各类弱势群体当事人,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着生理机能、知识储备、信息化技能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甚至衰退的困境。在诉讼中,存在诉讼能力弱、智能化运用水平低、实体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弱残群体的司法需求和期盼,保障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平等、便利参与诉讼活动,在经过温州部分基层法院两年试点实践的基础上,温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适老诉服试点工作中的相关措施、机制,推广运用于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当事人。此次出台的《意见》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诉讼法领域,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形成“三横四纵”的立体保障机制,并可根据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智力水平以及精神状态等因素,将实际参加诉讼的老年人和残弱群体的诉讼能力进行评估,提供不同层级的差异化诉讼服务。

  在诉前调解阶段

  坚持以服务老残弱当事人需求为导向,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解纷服务体系,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

  在立案阶段

  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开通绿色通道,配备老花镜、轮椅、助听器、急救箱、大字体诉讼指南等,集成诉讼流程庭前辅导、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等导诉服务,为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建立诉讼能力差异化识别标准,为老残弱当事人提供不同层级的差异化诉讼服务。根据诉讼行为能力分级和实际需求,针对性提供乡音诉讼、笔述答卷、电话口述、远程视频、上门对接等定制式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鼓励和帮助老残弱当事人融入数字司法。

  在审判阶段

  建立陪同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纠纷缓冲期、庭前辅导、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审判辅助制度,确保老残弱当事人在案件审理阶段意思表达真实表,排除家属或代理人的不正当干扰。组建社会观察团、百姓评议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所在社区(村)、街道等基层组织或妇联、残联、老人协会等社会团体组建的“社会观察团”,帮助补充证据、提供意见,为裁判提供参考。对于争议较大、情理法理相互矛盾的涉老残弱纠纷案件,在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员组成“百姓评议团”,发出调查问题,反馈评议意见,或召开会议听取意见,为裁判提供价值参考。

  在执行阶段

  加大涉老弱残权益案件执行力度,注重柔性执行与司法制裁并举,探索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特别说明制度,妥善解决执行中老残弱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居住权、探视权、财产线索调查、司法救助、强制措施等特殊执行难题。

  温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作幸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法院建设要求,助力实现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温州中院将适老助残模块植入最新推出的“法护家安”集成应用,通过浙里办等平台一键实现代理见证、陪同诉讼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老残弱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便捷度和公开透明度。

  下一步,温州中院将做好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的软硬件统一标配,统一服务标识,使之成为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标志性诉服品牌;深化细化诉讼能力差别化识别服务,将多样化定制式诉讼服务惠及全体弱势群体当事人;依托“共享法庭”和村居适老服务基层网点,打造老年人诉讼服务“便捷驿站”。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