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双方握手言和 “一笑泯恩仇”
2023-04-21 14:47:21
 

  中国法院网讯(蒋干凤)2023年4月19日,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投资人张某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使一度剑拔弩张的执行现场,笑声朗朗。

  原来,王某经营柑橘果场,自2017年起陆续向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赊购农药化肥,双方经过结算,王某还欠货款6万余元。2018年王某向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9年底偿还一半款项,但是还款时限到后,王某仍没有还款,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多次催收无果后向兴安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王某给付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货款65730元并支付利息,王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但在该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兴安县某农资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4月14日,执行局在受理案件后,准备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是王某电话停机联系不上。4月19日上午,申请人提供了王某行踪,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到院。在执行局接待室,执行干警一边向王某明理释法,消除其侥幸心理;一边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申请人同意放弃利息且只需被执行人给付60000元,被执行人看到申请人做了如此大的让步,表示十分感激,马上开始向他人筹款。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向申请人支付50000元,余款10000元约定在今年年底给付完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签字后,一笑泯恩仇。

  兴安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既多措施并举,又做到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更有质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