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深化“四网”融合
奋力谱写市域社会治理新篇章
——基层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与探索
2023-08-17 11:16: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瑞山
 

  郡县治,天下安。市域社会治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对加强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作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作为基层法院的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通过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四网”融合,在加强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并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法院力量、提供了法院经验。

  一、坚持党建引领,下好基层治理“先手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市域社会治理融入党建工作之中。坚持高站位谋划,强有力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党组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二是出台工作制度。出台《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方案》《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民商事纠纷调解前置操作规范》《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流程进行规范。把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审判、执行等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制定任务分解台账并下发至各党支部、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深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厂矿学校等开展宣传市域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知识,提高群众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铺设一张“法官网”,绘就基层治理“全景图”。充分借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在全旗161个村(嘎查、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选派法官和法官助理共47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预防工作,铺设起覆盖伊金霍洛大地的一张“法官网”。一是延伸触角,建立预警机制。建立“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部+调解员+网格员+村两委干部+乡贤”矛盾纠纷预警微信工作群,驻村法官和法官助理可随时随地了解村社群众生活状况和驻地企业经营情况,动态掌握潜在的矛盾隐患,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快速进行化解;二是定期走访,坐诊化解矛盾。驻村法官和法官助理采取“两个固定日+多种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即每月中旬和月底带案下乡、带案下访,走村入户察社情、田间地头访民意,集中批量式解决矛盾纠纷,以案释法、议案普法,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2022年以来,已累计走访127户,化解矛盾102起,36户群众自行和解纠纷;三是争取各方,联动调处纠纷。驻村法官在发挥专业领域特长的同时,充分借助两委、乡贤、调解员、网格员等资源,形成“法官+N”工作合力,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稳控在当地。2022年以来,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协调79次,解决矛盾纠纷102起;四是示范创建,形成规模效应。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诉源治理从定分止争到少讼无讼转变,为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将法院所包联的乌兰淖尔社区和曼斋庙村作为“无讼村(嘎查、社区)”创建试点,院领导和驻村法官不定时深入试点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纠纷化解,2022年除试点村(社区)实现诉讼案件“0”新增外,还成功带动全旗32个嘎查(村、社区)实现了诉讼案件零发生。

  三、织密一张“调解网”,凝聚基层治理“强合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效力确认机制,不断完善旗、镇、村、社四级调解处置网络,形成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格局。一是依托旗矛调中心,发挥枢纽器作用。主动融入全旗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选派资深法官入驻旗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专门指导调解工作并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有效分流主城区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法官在矛调中心成功化解诉前矛盾纠纷1345起。在各镇,以四个基层法庭为支点,发挥基层综治网络辐射功效,对拟起诉的矛盾纠纷分类导入镇综治中心,提升调解效能。2022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64件;二是建强诉调对接中心,发挥调节器作用。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了和渊调解中心和中正调解中心两家第三方专业性调解组织,将部分即将进入诉讼环节的矛盾纠纷分流到驻院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2022年以来,诉前累计调解案件3104件;三是当好法治指导员,规范调解工作。制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民商事纠纷调解前置操作规范》,明确调解前置纠纷类型、规范调解前置流程。在纠纷现场以案带训乡贤、网格员72次,在线上线下培训四级调解员2次,不断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委派调解行为和诉前调解行为;四是培养金牌调解员,提升调解成效。在全面撒网的同时,从广大群众中重点培养“调解能手”20多人,使其成长为“金牌调解员”,成为基层调解的“中坚力量”。

  四、链接一张“智治网”,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将智治纳入法院积极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规划,围绕群众高频需求和基层共性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有关平台、系统和应用,最大限度释放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增强大众信息化意识。通过驻村调解、送法下乡、自媒体宣传、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手把手教授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网上调解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和基本操作方法,引导群众自觉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解决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累计宣传3600多人次;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实现互联互通。在旗矛调中心和法院机关部署在线调解室,在四个基层法庭部署在线调解终端,将可使用的调解员全部录入调解员库,畅通调解平台前端、终端的数据互联和信息互通。当事人只需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机终端或诉讼服务远程柜台申请调解并选择调解员,就可以与旗矛调中心、院机关、基层法庭的调解员进行网络视频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直接在调解平台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功则通过调解平台转至诉调对接中心立案;三是引领技术潮流,创设治理品牌。积极探索运用司法区块链技术调解物业纠纷,由物业公司在调解平台上申请调解物业纠纷,特邀专业调解组织对物业纠纷进行线上调解。开发微信小程序“法润伊旗”,当事人既可以通过小程序申请线上调解,也可以由村、社区网格员集中录入需要调解的矛盾纠纷后,派发给驻村法官适时进行调解。

  五、融合一张“综合网”,做强基层治理“大引擎”。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治理链,在审判环节设立“繁简分流”点,在执行前后划出“司法调解”线,在基层法庭铺开“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让矛盾纠纷、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一是把好审判关口,防止变量。成立速裁快审团队,配备精兵强将,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结,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天左右。高度重视判后答疑,耐心做好说服教育、释疑解惑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充分认可司法裁判。2022年以来,已对399件案件的442位当事人开展了判后答疑工作,其中75件拟提起上诉案件的152位当事人因此放弃上诉,55件案件败诉方因此自动履行义务;二是把好执行关口,防止增量。2022年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6687件,最大限度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办案解疑工作,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增量。将执行风险告知书嵌入裁判文书,提醒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成立执前督促团队,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三是把好基层关口,提升质量。创新办案机制,将乌兰木伦法庭作为“立审执”一体运行试点法庭,打造“三体化”枫桥式人民法庭,有序开展普法宣传、司法调解、督促履行等工作。2022年以来,该法庭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00多件,办理各类案件700多件;四是把好信访关口,去除存量。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制度,依法妥善化解信访事项,努力将诉求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55件,办结245件。高度关注弱势群体诉讼权益的有效实现,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45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5案6人次共17.7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6人次。

  2022年以来,全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院累计新收民商事诉讼案件5246件,同比下降近20%,万人成诉率由199件下降至今年上半年的67件,累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3104件,将近50%的矛盾纠纷止于未诉。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困境,而且促进了司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重要的是为全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法院力量、提供了法院经验。

  今年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全面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关键之年,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意义尤为重大。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系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