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山东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纪实
2017-03-25 23:2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郑春笋
  “配合省人大开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认真抓好《条例》实施,近20%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增幅连续四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去年低了11%……”2月8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所作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赢得了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普遍认同和赞许。

  近年来,山东法院健全完善平台,积极推动矛盾纠纷解决由法院唱“独角戏”向多部门“大合唱”联动多元化解的转变,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

  做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推动者

  “有了纠纷一定打官司吗?答: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很多,除了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律师主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公证……”

  在山东,走进任何一家基层法院,都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看到墙壁上有《诉前调解知识问答》《诉讼风险“五笔账”》《诉讼辅导工作流程》等一张张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有关的流程图或宣传资料。

  “全省各级法院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目的就是解纷省钱省事省力,让老百姓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让人民满意,为法官减负。”白泉民说。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持续增长,结案任务越来越重,办案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各地法院收案数量大幅攀升,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前所未有。

  为实现矛盾纠纷的层层化解,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山东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山东高院专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同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在省委政法委支持下,主动与省司法厅、省旅游局、省工商联、省侨联、省妇联、省保监局、省证监局等10多家单位对接,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汇集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各级法院也不断创新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如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专门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法庭设在辖区交警大队,与辖区交警大队实现无缝对接,通过就地调处、就地审理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2015年,该巡回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4315件,诉前有效化解3889起,占90.1%,法院司法确认165件,实际进入诉讼程序的仅426件。

  此外,在全省法院大力推广潍坊法院的“类型化纠纷衔接”、沂源县法院的诉讼风险“五笔账”等经验做法。通过协调、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成为综治办、检察院、公安、民政等40多个有关单位的共识。目前,在山东,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各相关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解决纠纷不一定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让机制运转更加完善和有效

  高密醴泉街道某村村民宋某由张某、李某担保向某银行借款1.5万元,不仅到期未还,而且宋某举家外出躲避。高密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先委托该村村委会先行调解。

  结果,村支书找到两名担保人张某、李某,他先让两人明了自己必须承担的担保责任。同时他替张某、李某把承担担保责任后的救济方式也规划好了:先运用村政务公开平台将被告宋某家庭承包地上种植的5亩小麦,待收割公开变价处理后,替宋某清偿部分还款;再将宋某的家庭承包地让两名担保人代为耕种,以耕种收益继续偿还欠款,直至全部还完为止。如果宋某中途回来,双方可就还款方式另行协商。

  有了这样的保证,两位担保人都痛快地接受了。次日,张某、李某就代宋某偿付了某银行全部借款,一起棘手案件几日内即告终结,原告银行也撤回了起诉。

  “许多类似的民商事纠纷在法院也要做调解工作,但可能很难案结事了,而通过其他非诉调解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往往更容易重归于好、握手言和。”高密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霍青说。

  为确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满足群众多元诉求的需要,山东法院坚持在“四个完善”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

  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全省目前有12个中院和151个基层法院均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目前已成为集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和司法确认室“四室”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在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等纠纷比较集中的领域,联合行政职能部门、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共建解纷平台,为纠纷处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派出法庭和便民诉讼联系点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与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共同搭建平台,合力化解矛盾。如潍坊法院在全市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偏远农村设立了122个法官联系点、437个巡回审理点,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诉前调处纠纷等工作。青岛法院积极推动综合性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该市城阳区的“多元化综合调解中心”化解了近90%的道路交通事故、55%的家事纠纷。

  完善诉调对接关系。发扬“枫桥经验”,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行业性调解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支持各类调解组织拓展工作范围,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法院共有特邀调解组织643个,特邀调解员2518人,法院专职调解员744人。

  完善诉调对接程序。全面推广沂源法院诉讼风险“五笔帐”工作经验,通过算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明确委派调解、委托调解流程,加强司法确认工作。2016年全省法院共委派、委托调解案件62266件,调解成功29283件;受理司法确认案件8404件,予以确认或部分确认的7537件。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律师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将律师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和人员名册,实现律师调解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有机结合,如青岛中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去年,全省法院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法官团队或速裁合议庭335个,审结案件59871件。

  此外,山东高院还每月将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向全省通报。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三个一”格局,即:一部分诉前分流解决,一部分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解决,一部分由审判部门审理。

  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效显著。据司法统计,在当前全国法院收案数量普遍增长的情况下,近年来山东法院收案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年、2014年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增幅6.3%和1.3%,2015年、2016年继续低于全国平均增幅,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得以化解,并涌现出了潍坊中院、青岛中院、沂源县法院等“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对山东法院近年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做法,山东省委领导同志多次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让多元化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

  “现在,俺们人民调解工作更管用、更有权威了!”

  2月15日,在蒙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家事调解室,记者遇到“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张立安正在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他年过半百,原本是乡镇司法所的内退干部,后来应邀入驻法院家事调解室做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他个人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45起,调处成功率75%。

  张立安向记者介绍说,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能履行的尽可能当即履行,不能当即履行的可移交司法确认室审查、赋予法律效力。对人民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有关调解过程、争执焦点等内容的记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可随案卷先后移交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作为办案参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提高了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

  “人民调解工作再也不是做‘无用功’”在这方面,随着去年10月1日《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实施,更是有了法治保障。

  而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法院的作用更是功不可没。去年1月省委将该项立法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后,山东高院高度重视,组建专门班子,抽调骨干力量,全程配合做好立法调研、草案起草、专家论证、修改完善、文件会签等工作。

  《条例》颁布实施后,山东高院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制定方案等形式,统一各级法院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培训和媒体宣传。各地法院也纷纷行动,如去年7月底,潍坊市委支持潍坊中院投资1500多万元新建的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人民调解、12368诉讼服务热线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诉调对接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再如武城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武城法院推进多元化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动员20多个部门单位选派30多名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或法庭的诉调对接中心,并拔付人民调解专用经费35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随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步入法治化的“快车道”,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改革必将在齐鲁大地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