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杭州萧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首批案件
2017-04-05 15:00: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徐治平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10号法庭内连续审理了4件案件,其中1件盗窃案、1件交通肇事案、2件故意伤害案,前后共计用时30分钟。这是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首批刑事案件。

  与以往不同,4个案件的庭审均适用速裁程序,由独任法官审判,并且简化了出庭流程,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人向法庭概述了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经过庭审,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

  审理上述案件的法官楼冰峰说:“原先像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结案一般在15天左右。现在我们适用速裁程序,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在3天之内都可以审结。”

  杭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城市之一,萧山区法院积极行动,联合公检司等部门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了办案流程。公安机关对是否适用该制度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移送;法院视情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实现简案快审。此外,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和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库,由执业两年以上并有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帮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办案有效提速和量刑依法从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萧山区法院院长施金良说。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