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在安徽、山东督察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时强调
加快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以公正廉洁司法新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2017-06-09 21:06: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昂
  6月5日至8日,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率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察组对安徽、山东两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察,并对两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

  督察组先后听取了两省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以及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蚌埠、济南、泰安两级法院和检察院,查阅了相关办案系统和制度文件,并与部分干警代表座谈交流。刘海泉充分肯定了两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在两省党委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两省法院、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思路清晰、措施扎实、推进有序,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已全面铺开,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在一些具体改革措施上,特别是单独职务序列、薪酬待遇、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改革要加快进度,相应配套措施要加快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如期、高质量完成。

  刘海泉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提和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握好改革的标准和方向。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刘海泉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系统性工程,各项改革举措互相联系、互为促进,只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效能。相关地区要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进展滞后、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不等不靠、积极创新,用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难题、突破瓶颈,加快将改革向纵深推进。要着力加强督促检查,以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引,加强督办协调和督查落实,对履行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要坚持改革进行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引导广大干警衷心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形成同心同向同力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改革故事,传递改革正能量,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晓度、支持度。

  督察期间,刘海泉还专门就加强和改进司法体制改革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调研。他指出,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成效,最终还是要体现到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上。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司法责任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给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创新完善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适应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下的司法监督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做到“放权不放任”,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安徽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会见刘海泉一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参加了督察活动。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