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官员称香港内地CEPA法律细则将于十月公布
2003-09-12 10:52:06 | 来源: 中新网
  以胡鸿烈为团长的香港亚太法律协会访京团九月九日拜访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部常务副部长范方平会见了代表团。据报道,范方平表示,司法部正起草CEPA有关法律服务的相关实施办法,以积极地配合CEPA的有效落实,预计本月底前可完成,并于十月初发布。

  据透露,起草中的四项实施细则包括:一、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二、香港居民参加内地统一司法考试的规定。三、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的规定。四、香港居民在内地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和在内地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和执业的管理办法。

  另外,司法部将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调整香港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派驻代表条件,以适应CEPA“香港律师事务所”的界定标准。

  另外,昨日访京返港的香港律师会会长叶成庆表示,他们和其它两个界别访京的主要目的是就CEPA后香港服务行业如何进入内地,进行技术上的意见交流。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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